没有要求,如果是买卖双方把所有的条款都写进合同上面了。没有附加的其他补充约定,可以不签补充协议。
全部5个回答 >如果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可以不签吗?
181****9042 | 2025-06-23 16:35:51-
158****9041 可以不签,但要承担后果。 2025-06-24 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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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805 不合理条款可能损害权益,不签需权衡合同整体价值。 2025-06-23 23: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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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4862 可以不签,但要评估风险,可能影响交易。 2025-06-23 22: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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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当心,开发商在合同上做手脚?如果是的话,这个你倒是不用担心,因为合同是房产局制定的,合同内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到时要注意,一般开发商都会在合同后面加一个房屋情况说明或类似的一个文件,内容积极繁琐跟啰嗦,一般的买房者都不会仔细去看这份说明,问题往往就出现在这里。**好是找一个懂房屋产权法或房屋其它法律法规的人仔细看一下,不然,到时候吃会的永远是买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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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销售精装修房屋时,有的开发商对于合同约定的装修材料装修标准的改变,只是明确了告知购房者的义务,而对于改变后的质量、价格、档次、环保均不予明确,根本没有给予购房者选择或是确认的权利,这在实际上已经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使买卖双方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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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们要求开发商更改不合理条款,但开发商就是不改,想买房就必须要签这不平等条约。现在的房地产市场,购房者仍然脱离不了弱势群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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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买房而能不能退订金,这要看你们的约定合同内有关订金的约定。首先我们来看订金定义: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定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订金应当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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