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空置是指单位或个人持有的房屋中,持续一年以上未入住的空而未用的房屋。
全部3个回答 >如何计算房产空置税?
134****2341 | 2025-03-22 18:51:21-
132****8056 空置税=房产评估价值×税率。 2025-03-23 18: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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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166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空置税按年计算,税率由地方政府确定,通常基于房产评估价值。具体税率和计算方法需参考当地政策。 2025-03-22 20: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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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400 计算房产空置税,先确定税率,再乘以房产评估价值。 2025-03-22 20: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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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产空置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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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企业、公司房产税如何计算?其实有三种情况。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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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空置率是指某一时刻空置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比率。 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间为合理区,商品房供求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空置率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大商品房销售的力度,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空置率在20%以上为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空置率的定义 空置率主要用在国内,与国外的空房率不同。空房率指的是开发商建好房子后,空置的房子与建成的房子之比。 空置率的种类 按照所依据的房地产市场类型的不同,空置率可以分为存量市场的空置率 空置率和增量市场的空置率。 房地产存量市场的空置率是指某一时刻空置房面积占全部房屋总面积的比率。但是,空置并不区分房屋的新旧,无论初次进入市场的新房屋,还是由于当前房屋使用者迁移后留下的房屋,只要没有确定新的使用者时,都可被视为空置房屋。 房地产增量市场的空置率是指某一时刻新建房屋的空置房屋面积占一段时期新建房屋总面积的比率。这时的空置房仅指初次进入市场的新房屋。 空置率的算法 空置率的算法--当前流行的空置率的计算方法有三种:空置率=全社会空置房面积/全部住房面积 空置率=空置商品房面积/**近三年内竣工面积 空置率空置率=空置商品房面积/当年竣工面积 众所周知,三年内竣工面积要比当年竣工面积大二三倍,全部住房存量比三年内竣工面积又大几十倍。分母不一样,计算结果自然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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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房产空置税答
房产空置税是指对房产开发商完成后销售的房屋过度空置或者房屋的购买者空置达到一段时间段以后,依照空置时间采用积累税率所征收的惩罚性税赋,具有强制性。我国现下部分城市住宅空置率已接近或者超过国际标准线。住房空置也就是浪费了土地资源,造成资源持有的不公平,贫富差距增大。所以,征收房产空置税就显得十分必要了且房产空置税实际上就是是政府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对空置的住房征收一定量的税收。房产空置税和房产税事实上并不是同样的东西,房产税是保有税,对抑制投资及投机房产产生肯定的作用,但作用毕竟是有限的。而空置税则是在房产税的节奏上针对因住房空置而形成资源浪费的一种新型税收政策。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已经影响到城市的生活及生活质量,也造成了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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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二、应纳税额1.从价计征(1)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为计税依据(2)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特殊规定(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三、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包括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者差额)的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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