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承诺,订金是意向。定金不退,订金可退。购房时,务必分清,以免损失。
全部6个回答 >订金和定金哪个可以退还?
134****7294 | 2025-02-08 07:17:08-
134****5518 订金可退,定金一般不退。 2025-02-13 10: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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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606 订金通常可退,定金则作为违约赔偿,一般不予退还。具体需参考合同约定。 2025-02-09 17: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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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订金可以退还,而定金作为履约保证,违约方无权要求退还。 2025-02-08 2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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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455 在房地产交易中,订金和定金的概念和法律后果是不同的。订金通常指的是预付款,如果交易未能完成,订金可以退还。而定金则是一种担保,表明买方有购买意向,如果买方违约,定金可能不予退还。具体能否退还,还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规定来确定。 2025-02-08 22: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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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一般不退,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订金则可退,视合同条款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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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金可以退。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协议约定。“定金”的效力是法定的,“订金”的效力是约定的“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关于定金:如果事先未告知实情而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该合同退回订金.但一般可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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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1、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表明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支付定金,也就是说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是不能够要求退还的,对于接受的一方如果也没有履行合同的话,就需要双倍的返还。2、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者先期支付的行为,交付或者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退还定金的后果,订金就可以作为预付款或者损失的赔偿金。如何避免定金陷阱1、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并且要仔细阅读认购书当中的相关合约,除此之外还要了解,交付定金并不是一个必要的过程,如果已经选择好房屋的话,是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2、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些操作,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约不成的话,所支付的款项是能够退回的。3、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以及不退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4、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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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过程中,很多购房者都曾遇到过交了“定金”或者“订金”但是却没有拿到房子的事儿。其实购房需要的不仅仅是选房的慧眼,更加需要签订合同时的谨慎和细致,一定要分清楚定金与定金的区别。 定金定义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定义 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定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订金应当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 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