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持身份手续或利害关系人持政法部门协助查询手续去登记部门查询。
全部4个回答 >什么是自主产权房?
131****5725 | 2025-01-31 17:43:33-
180****2059 我听说自主产权房就是房子完全属于你自己,你可以自由买卖或者出租。这种房子好像比较受欢迎,因为产权很明确,不用担心产权纠纷。 2025-02-05 1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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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862 自主产权房是指个人拥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这类房产在申请房贷时,银行会根据房产价值和个人信用情况提供相应的贷款额度。由于产权清晰,自主产权房的贷款审批流程相对简单,贷款利率也较为优惠。 2025-02-01 17: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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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360 自主产权房是指个人拥有完全产权的房产,这种房产在市场上交易更为灵活,产权清晰,有助于提高房产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数据显示,自主产权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占比逐年上升,反映了市场对产权明晰房产的需求增长。 2025-01-31 22: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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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762 自主产权房,又称为自有产权房,是指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且拥有完全的产权。这种房产类型意味着业主拥有房屋的永久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法律上,业主可以自由买卖、出租、抵押或继承房产。自主产权房通常与共有产权房相对,后者是指房屋产权由多个业主共同拥有。在房地产市场中,自主产权房因其产权清晰、交易自由度高而受到购房者的青睐。 2025-01-31 18: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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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自主产权房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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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障。如果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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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自主产权房,指的是自己是该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或者是主要所有人,已经获得了房屋产权证或者是土地使用证。也就是法律规定,这套房屋是属于自己所拥有的独立使用权。并且这套房屋是用来自己居住的,而不是用来租赁的,对于一些车库或者是门面之类的房产,不在自主产权房的范畴之内。人们常说的这种自有住房,一般指的就是房屋用来自己居住,而不是用来买卖或者是租赁,像是小产权房或者是自建房,农民自己的宅基地或者是安居房,都在自主产权房的范畴内,而且在购买的时候不求面积大,还有一些自有住房是拥有自己土地的人自己施工,见到自己的房屋,一般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常见。因为农村大部分都是自己盖房子住。还有在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单位集资建房也都属于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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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区别:1、产权性质不同:私产房说的是房屋产权性质。私产就是说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个人的,还有公房,产房之类的。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2、居住期限不同:私房是住一辈子。商品房,是一个市场管理的,权限只有几十年。3、其他区别:商品房经购房者购买后变为私产房,但私产房并不都是商品房。比如买卖、继承、出租等,如果是没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就没有自己的处分权,不能上市流通;如果是完全产权的私产,那就可以根据自己需要自主处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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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众多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产权的法律法规日益明晰,70年后的产权问题有望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框架之内,专家提出了三大设想。 ? ——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做法的**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正如目前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频频暴露一样,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同时,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是个未知数。 ? ——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而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这里就存在着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房屋所有权之间的矛盾。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这一设想不得不面对的尴尬问题是:房屋拆迁诸多矛盾又浮出水面、《物权法》确定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城市的发展也肯定不能继续采取简单的“国家补偿——个人拆迁”的形式。因而必须找到国家和业主“共赢”的方式。 ? ——政策持续调整,法规适时完善。众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国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都没有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目前左右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因素还是以市场为主,不过,国家政策的持续调整和法规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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