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后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第七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据此,楼顶屋面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对楼顶屋面不享有专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将楼顶屋面售予购房者。如使用楼顶屋面与相邻人发生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如果商品房内有通往楼顶屋面的公共通道的,顶层住户不得妨碍楼内其他业主经过公共通道通往楼顶屋面;如果没有公共通道的,其他业主欲从顶层住户室内通往楼顶屋面的,须经顶层住户同意。
全部4个回答 >高层楼顶的使用权归谁所有?相关的规定有哪些?
133****2578 | 2024-10-22 16: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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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096 高层楼顶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 2024-10-29 07: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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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714 高层楼顶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使用需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违反规划、消防等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其他业主权益。 2024-10-27 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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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396 高层楼顶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使用需符合规划、消防等法规,兼顾公共利益和相邻权。 2024-10-23 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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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502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物的楼顶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了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高层楼顶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占用。 2024-10-22 19: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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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268 高层楼顶的使用权通常归属于建筑物的业主。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楼顶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其使用权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来决定楼顶的使用方式和规则。在实际操作中,楼顶的使用权可能会受到规划、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限制。此外,楼顶的使用还应考虑到相邻权和公共利益,避免对其他业主造成不利影响。作为房产经纪人,我们建议业主在利用楼顶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规划,确保合法合规。 2024-10-22 19: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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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说,屋顶因为计入了建筑的公摊面积,是属于全楼业主共有的,如果可以使用,大家都能用,如果需要维修,要大家出钱维修。从实际上讲,很多老房子是没有物业公司的,以前也没有公共维修基金这个东西(那时候都是基建处),所以屋顶成了一个大问题,出现的情况和你基本一样。使用的时候大家都来用,坏了的时候大家都说是你家屋顶,他们不管。这事情怎么说呢,不好解决,暂时也没办法,或许各个地方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但我还没看到哪个办法具有推广性的。你这问题,我建议你还是和全楼的住户商量一下吧,大家出钱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祝你好运!其实和你同样郁闷的还有一楼呢,从来下水道出毛病,堵了坏了都是他一家出钱修,按理来说也该大家出钱的,呵呵,你该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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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建房出售,每户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可以共用一张(产权由单位所有---部队等单位,或者有些单位引进人才时分配房子使用,但不给产权)---这种房子今后不可以买卖。若单位同意也可以每户土地证分割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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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法》第八条上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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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平台直接关系到顶楼业主的利益,比喻漏水,夏季高温冬季寒冷。如果所有业主都上顶层平台活动,顶楼业主受得了吗?现在国家倡导顶楼绿化,这个由顶楼业主打理**容易推广,但乱搭乱盖,以及会影响其他业主生活的种植一定要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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