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按出资比例分割。
全部5个回答 >离婚时房产评估有哪些规定,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131****1193 | 2024-09-04 17:47:01-
181****9642 离婚房产分割要公平,评估找专业机构,分割方式要协商一致。 2024-09-05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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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989 离婚时房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房产评估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折价补偿等,具体方式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9-04 23: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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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658 离婚时房产评估通常遵循市场价值原则,评估方法包括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首先,需确定房产的权属,然后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分割财产时,应考虑双方贡献、婚姻期间的财产增值、子女抚养等因素。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折价补偿等。建议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协助。 2024-09-04 19: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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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的**大问题多是房子。通常在房价巨高的情况下,大家都会选择按揭购房,但一旦离婚要把房子分给另一方,这房子还在银行抵着呢,怎么过户?还有不少人把房子做了抵押贷款,这种情况下,如何合理分配? 本期嘉宾: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主任 李煦燕 律师 已抵押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林女士问: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房产一套,房款一次性付清并拿到房产证。房款男方出三分之二,女方出三分之一,但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无证据显示女方有交款(女方直接将钱给了男方),房产于2008年入住。2010年,男方将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得15万元为期10年的贷款,女方也在银行签字同意。请问,若离婚,该房产如何处置?女方想将房产变卖拿一半房款,银行的抵押怎么办?如男方说15万贷款已用完能否申请拍卖后还银行贷款? ◎李煦燕律师答复: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因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否交款及交多少款并不影响其享有房产共有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就你所述,因为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所以女方并不能直接对该房产进行变卖。特别是房产目前设定了抵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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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到底有哪情况?又分别作何处理?你都知道吗? 近10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现在的小年轻们对于婚姻也看得比较平淡,日子过不下去的也不会再互相为难对方。但很多人离婚时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该如何分配,特别是房产的分割,往往会让夫妻的战火一触即发,让人头疼不已。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房屋产权的分割不是一件容易理清楚的问题,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出资多少,是否一起贷款……这些关键因素都直接影响房子的产权分割比例。 今天就来给大家解答这些问题: 首先,问一个关键问题:共同财产是各分一半吗? 答案是不一定。如果是夫妻共同买房,在签订合同时,就会对房产的比例进行约定,比较常见的有5:5,也有3:7。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通常也要考虑夫妻双方对房产的贡献、一方是否有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分割比例。 那如果没有进行约定,房产又该如何分配呢?下面我们就来根据买房时间、出资人、产权证名字的不同情况,给大家分析分析。 情况1:【婚前买房】全款 如果登记在A一个人名下,那么房产就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登记在A和B两人名下,房屋产权证加上B的名字视为对房产份额的赠予,离婚时,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情况2:【婚前买房】婚内共同还贷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比如A的父母或者他本人出**,A和B一起还贷款。如果房产登记在A和B两个人的名下,房屋产权就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如果房屋产权只登记在A名下,离婚时,房屋产权归A,未还清的贷款由A继续还贷,婚内共同还贷部分,由A给予B补偿,房屋增值部分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3:【婚后买房】A出资 这种情况无论是登记在A还是B名下,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4:【婚后买房 】A父母出资 如果登记在A一个人名下,视为房屋产权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予,属于A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登记在AB两个人名下,就是视为父母双方对AB的赠予,是属于AB的共同财产。 情况5:【婚后买房】AB父母双方出资 无论是登记在A还是B名下,房产由AB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 是不是说了这么多,估计你还是头晕晕的,我直接列一张表给大家,简单明了,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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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一方拿房,对另一方经济补偿。至于如何补偿,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找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或者找个卖家,卖掉分钱。或者双方都不要,给小孩。或者,不分割,双方共有,收益共享。夫妻财产嘛,主要还是两个人协商好就行,倾向于保护妇女和无过错方。一日夫妻百日恩,双方各退一步就好了。一方提出分配方案,另一方先选。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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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实际归属与形式归属不一致的情况越来越多,夫妻对房屋的产权份额认定也日渐复杂。以下是各种购房方式下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方式。 第一,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离婚时已经领取产权证,并且没有按揭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对这类房产的分割比较简单,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由愿意或应当接受该房产的一方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对方。 第二,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已经取得产权证,但是尚有部分贷款未还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现在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偿还。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已经取得产权证,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应当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第四,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已经取得产权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的房屋,不管是一方自行用自己的收入还贷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款,均不影响该还款部分的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即使一方自行用自己的收入来还贷款,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该贷款昀资金是来源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五,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但是在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因为产权证是表明产权归属的重要文件,这类房产在实践中一般是认定个人财产。 第六,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但是取得的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姓名。在此情况上,另外一方需要举出证据证明该出资是双方共同的,否则应认定该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七,一方用婚前房产转让后的房款再在婚后购房的,婚后所购得的房屋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此情况下,虽然是在婚后购房,但是购房款是其婚前财产转让后所得的款项,因此从理论上来说其在婚后所购房屋只是其婚前财产的一个形式上的变化,而没有实质上的变化。 第八,父母参与出资的房屋。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出现的情况更是纷繁复杂,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但产权证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该行为应该如何认定,往往引发争议。我们认为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没有对出资的性魇进行说明一般应认定为赠与,如果父母事后认为是借给子女购房的,那么需要出示借条并且借条上面必须有子女夫妻两人的签名,否则不予认可为借款。如果父母在出资的时候要求享有房屋的部分产权的话,那么应当有相关的协议证明,其出资不是单纯的对子女的赠与。还有一种情况,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不是为了赠与给子女而是为了与子女同住,往往在购房的时候是由子女出面办理手续而父母负责出钱,一般对于房屋的选址和装修都会征得父母的意见,在此情况下,虽然房屋产权证上没有父母的名字,但是各种出资证明及家人内部购房协议及实际情况都可以证明父母出钱是为了自己和子女同住而不是赠与给子女,这样房屋应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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