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上身份证去房管局预售部门查询,可以知道房子是否已经在房管局备案。2、如果没有备案,又没有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又没有任何约定说不能退房或者赔偿的事情,是可以退的。3、备案是房管部门为了维护购房人的权益而要求开发商做的,备案可以由开发商单方根据购房合同备案。如果已经备案,退房会比较麻烦。4、如果已经备案之后想退,找开发商协调,或者找消费者协会协调,但是耗费的时间会比较长。
全部3个回答 >期房备案后是否还可以退房,有哪些条件?
151****4654 | 2024-08-26 20:54:58-
155****1330 期房备案后退房,需注意贷款合同条款。若退房,可能影响信用记录,建议慎重考虑。 2024-08-30 19: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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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189 退房?备案后难,除非有大问题,还得掏腰包。 2024-08-27 11: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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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016 期房备案后退房可以,但要合同允许,有合理理由,及时申请,可能要赔钱。 2024-08-26 2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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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110 期房备案后退房是可能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购房合同中应有明确约定退房条款。其次,退房原因需合理,如开发商违约、房屋质量问题等。此外,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退房申请,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 2024-08-26 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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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已备案能不能退房1.原则上已经想要退的房屋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就不能退换,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时是可以申请退房可以的。但是需要的退房手续非常复杂。若要想换房,存在几个很重要的问题:2.还有期房已经想要备案退房,你自己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致,但是要开发商愿意给退房才行。3.如果房屋开发商同意给你的已经备案的期房退房,那必须和期房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这种退房协议一般不是当地房管局标准得退房协议格式,都是由期房开发商的律师自己进行拟定的。期房按揭后能不能退房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只房屋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即使是房屋贷款已经批下来了也是可以退房的。2.那么,退房以后,房屋按揭贷款怎么办呢?有些房屋买家有一种模糊的认识,即使按揭贷款是由于购买了房屋之后才申请的,现在不买房了,所以按揭贷款也不用还了,但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3.首先购买房屋者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房屋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然后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买房屋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再督促房屋开发商将购买房屋的全部钱款返还给购买房屋者,并办理停止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4.至此,购买房屋者与贷款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房屋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勾描房屋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买的房屋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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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签了认购合同后,想退订要和开发商协商,可能要交点违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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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别人说过可以用公积金摊还商贷,具体条件要去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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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的购房者一般是不可以退房的,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异于认购书内容商品房交易通常采用先签认购书后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商品房认购书属带未决条款的预约。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合同已经成立,对未决事项双方应继续谈判以签订本约。如果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此时买方有权拒签,并要求返还定金。(二)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准、证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对商品房预售限定了严格的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所签订的合同则没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三)开发商单方变更规划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变更朝向、面积、户型等规划、设计,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赔偿金。(四)按揭未获批准《**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方的事由导致不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买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五)先卖后抵、一房二卖或先抵后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或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六)面积误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则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七)质量瑕疵《**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八)拆迁补偿安置房屋《**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九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事实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并可向出卖人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九)迟延交房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通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较低的交房条件(如交房条件不是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而是单项验收合格等)进行规避。(十)逾期办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会对办证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如果因开发商原因致使超过办证期限未取得房产证,买方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赔偿金。对此开发商一般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设定相当长的办证时间(如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00天)进行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