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及应提交的相关文件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议的,予以补发。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详情建议您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全部5个回答 >集体土地的土地证遗失或损坏后,如何补办?
158****0287 | 2024-07-19 19:41:58-
132****5935 土地证遗失或损坏,别慌,去土地管理部门补办就好,材料准备好。 2024-07-22 09: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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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840 去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提交材料。 2024-07-20 08: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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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586 集体土地土地证遗失或损坏后,需及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保障您的土地权益不受损害。 2024-07-19 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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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336 土地证遗失或损坏,应尽快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补办手续,确保土地权益完整,以便后续贷款等金融操作。 2024-07-19 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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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本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证、住房保障局出具的抵押情况证明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出具证明,到报社登报声明遗失,见报后携带上述材料及报纸前往市办证中心国土窗口申请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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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土地证,其中有一栏土地性质,标注为出让、划拨、集体等性质,前两者是属于国有土地。国有土地证是交了土地出让金的,有几十年的使用权,住宅一般为70年。在此期间是可用作抵押或是转让的,可通过本地国土局完成交易。集体土地是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的,一般是有相关政府(村委、上属管理单位)来管理,或使用,个人不能随意转让和抵押的。如是本村村民住宅,可正常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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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土地证应该是由开发商进行分割办理的,以下是分割手续及费用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分割登记----1、首先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到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分割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审核)2、用户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分割转让证书》,并与开发公司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持以下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1)、《分割转让证书》;(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购房合同;(5)、契税完税票据复印件3、收费标准:(1)、开发公司办理《分割转让证书》免费;(2)、用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分别收取工本费20元,测图费 元,土地登记费13元(居住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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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第1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及第1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的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可以抵押贷款。基本上集体土地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按揭或者抵押贷款的,国家有这样的政策的,但是银行方面好像有些银行松点,可以贷款,我估计是信用贷款什么的,具体你问下银行方面。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不可用作抵押,(《担保法》中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以下财产不可用作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虽赣州市拟在会昌等县开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但因相关改革试点文件尚未正式印发,暂时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待正式文件印发后,方可作为抵押物。综上所述,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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