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70年后的处理应对如下: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是土地使用权70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全部3个回答 >房屋产权过了70年怎么办?
143****5552 | 2023-04-12 11:42:26-
147****9867 您好,其实很多人对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都存在误区的。所谓的70年产权不是房屋的产权年限,而是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对于房屋而言,房屋的产权并不是国家的,是持有者所有的,并且是永久的知道房屋消灭位置。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房屋产权房源的信心,点击吉屋网,专业顾问为大家解答! 2023-04-12 11: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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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70年产权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通过房屋业主联名的方式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而且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如果根据相应的规划需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以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那么业主也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按照拆迁安置的方式来解决。 其实70年产权主要指的是所购买的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在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本身是永久属于购房者的,但是房屋不能脱离土地来进行使用而单独存在,因此也被大家称之为是70年产权。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使用权是永久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则是根据土地性质来进行划分,比如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而商业用地使用权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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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之后,需要通过出让的方式重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使用者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针对于目前的多种土地使用类型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高为70年,而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和50年,如果后期之后还需要继续使用土地,需要在到期前的一年申请续期。就目前来说还没有70年到期的情况,但是购房者尽量选择服务使用年限较长的房屋进行购买。通俗来讲,在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虽然房屋属于业主所拥有,但需要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否则国家会将所占用地收回。在没有进行续期,或者是约定不够明确的房屋,会参考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收回。所以在产权到期之前,需要延长土地的使用期限,或者是通过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由国家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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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业主有权申请续期。如遇拆迁,业主可依法获得补偿。建议及时咨询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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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的《物权法》对此问题给了购房者一颗定心丸,该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对有房者来说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解除了商品房所有者心头的一大顾虑,即七十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不会被国家收回的。这也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但是,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物权法》只是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在届满续期时或后是否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并未提及。显然,如土地使用权期满不需再支付使用费,实际上等同于购房时已将土地所有权转于购房者名下,这**起码与现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权所作的原则性规定相违背的。 无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七十年到期后是否要支付土地使用费,但七十到期后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由此看来,购买者不必担心七十年后房屋和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了。“有恒产者有恒心”,公民的房屋所有权与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将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尊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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