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如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全部3个回答 >门市房但是无营业执照拆迁如何补偿。
132****1695 | 2022-07-09 10:28:11-
153****6969 房子降价有证据吗有的话可以按照1000支付没有就按2600支付,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承租安置后的房屋,也可以获得相应补偿。
也就是说,房屋拆迁时,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终止的,承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利。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找拆迁办 2022-07-09 10: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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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补偿。原则上,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包括营业执照等),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即按照正常营业收入为计算标准,补偿实际经营人的经营损失。第一、营业用房认定标准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规定,导致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一是房屋权属证书登记为标准,只要登记为营业用房,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二是有合法经营手续为标准,只要存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就按照营业用房来补偿。第二、补偿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因此,营业用房的补偿按照正常营业收入来补偿给实际经营权人是合法合理的,同时,由于各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由各地方政府来具体确定,但精神一定是高于住宅补偿。2、民事法律规定: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可知,既然办理了相关的法定经营执照等手续,其合法权利就一定要得到维护和保护。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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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居住房屋价值补偿=评估价格×8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评估价格=被拆除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基地评估均价的,按基地评估均价计算。基地评估均价,即房屋拆迁许可证范围内,被拆除房屋的平均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由评估公司按照被拆迁基地已评估被拆除房屋的评估总价和总建筑面积计算后得出,并在被拆迁基地内公示生效。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被拆除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适用套型面积补贴。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满足被拆除房屋基本使用功能的原则,以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也就是以被拆除房屋为基本单位)。套型面积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建筑面积15平方米(补贴标准由试点区人民政府根据房屋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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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取得营业执照就应当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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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购买合同或协议吧,只要有证明就应该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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