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单身30周岁以上的,年收入在3万以下,可以去审核一下
全部6个回答 >北京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
147****9878 | 2022-06-22 17:21:44-
142****2813 购买经济适用房程序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水平不能超过6万元。1.申请购房家庭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也就是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地点)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
2.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档案所在单位核准盖章,没有档案的暂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3.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按《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
4.表格填妥后可以到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的窗口办理购房资格审核手续。
另,申请人**审核手续须持以下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契约、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一式三份)、工作单位为外资或合资企业的,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纳税证明)、其他要求出具的证件。
5.购房资格审核后就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2022-06-22 17: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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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新浪房产频道经济适用房专题中下载栏下载。二、领表填表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3.63万元、4.53万元、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三、核定总额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简单地讲就是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着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单位盖章,没有工作的申请者需要拿上述表单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四、登记备案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申请者需要注意的是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户口本复印件两张(如果户口里面还有其他人也要复印两份)到北京市崇文门花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排号。目前交易中心在工作日每天发400个号,再根据所排到的号等候交易中心通知交表时间,待交表时间提交所有资料审核。五、等候公示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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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领取审核表第二步 填表审批盖章第三步 办理购房登记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试行)》,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http//www.bjjs.gov.com.cn)下载。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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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申请人分为家庭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者。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适用住房优先销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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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北京经济适用房答
北京经适房审核暂不受理申请(今天的新闻 2007年11月13日01:40 京华时报东花市审核窗口不再受理新申请,一些市民扑空。本报记者 欧阳晓菲 摄本报讯 昨天,18区县经适房审核窗口开放,暂时不能受理申请,目前只能接受市民咨询。审核窗口只能接受咨询昨天,申请经适房的市民赶到各区县审核窗口后被告知,暂时只能接受咨询,不能办理具体的申请业务。作为第一级审核机构的各街道办事处审核窗口目前也不能接受市民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不能确定。昨天,各区县审核窗口的热线电话被咨询者“打爆”。记者从下午2点至4点拨打这些热线电话,但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此外,当天有大量市民赶到审核窗口,其中宣武区和东城区审核窗口各接待400多人,石景山区的接待人数达到了1300多人。街道审核人员还在培训记者采访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后了解到,目前一些区县的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就绪。“目前的政策规定,经适房的第一道受理环节在街道,复审在房管局,房管局不对个人只对街道。但目前街道的审核人员还没有接受正式的培训。”一位区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丰台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街道的工作人员还在接受培训,可能有些街道暂时办不了申请,但是**晚到本月底,符合条件的市民就可以直接到街道去填写申请表了。”东花市不再接受新申请昨天,东花市经适房审核窗口不再接受市民的新申请。递交审核表的窗口已经关闭,门口的工作人员也不再发排队号。宣传本市经适房、廉租房新政策的展板摆在门前。前来咨询的市民络绎不绝,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只能去各区县的审核窗口去咨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本周开始,东花市经适房审核窗口不再接受新申请,但窗口并未完全关闭,已递交审批表的市民,还可以在此领到终审表,但是要将终审表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相关远郊区县经适房政策尚未出台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通州、顺义等远郊区县获悉,这些区县对经济适用房审核的具体实施政策还未出台。记者昨天从通州区住保办了解到,由于通州区居民较多但用地较少,因此,通州区经适房申请标准中家庭年收入的标准可能高于城区的标准,目前,通州区具体实施政策还未公布。各街道的审核工作也没有正式开展。据介绍,通州区新华街道将作为试点,预计两周后,开始接受居民的申请。全区开展经适房申请工作,预计将在一个月后。另外,顺义、门头沟等住保办工作人员也表示,由于远郊区县的收入水平与市区有所差距,申购经适房的年收入、总资产标准可能较城八区低一些,但具体标准是多少,还要待具体政策出台。■现场★海淀区窗口市民兜大圈找咨询点本报讯 昨天一早,上百市民挤进海淀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咨询经适房申办手续。市民邹先生说:“公告上说是在海淀区建委办公大厅,可是到了却扑了个空,工作人员告知是在相距一站地的住房保障住房办公室,我们又兜了一大圈才找到这个地方。”和邹先生有同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都是跑了两个地方才找到住房保障办公室的。由于这个办公室只有十几平米,每次只能容下十几个人咨询,更多的市民自觉地在楼道里排起了长队。★东直门街道一开门挤进一堆人本报讯 根据新颁布的城八区经适房、廉租房审核标准,街道是申请者要过的第一关。昨天一大早,东直门街道就接待了50多名申请者,“我们一开门,‘轰’一下子挤进一堆人。”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他们共接待了200多位经适房申请者。昨天下午4点半,东直门街道保障住房受理窗口仍有七八名市民在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不停地拿着报纸给他们“普及”新标准,随后一一询问他们的家庭状况并进行登记。市民领到了一张“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表”,调查居住情况、家庭人口、收入情况等。工作人员介绍,这份表只是一个初步调查,便于街道了解居民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情况,“我们现在也没有正式的审核表,通知我们周三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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