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三、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部4个回答 >购房摇号后需马上交钱购房吗
157****8898 | 2021-04-28 16:44:54-
141****7898 购房摇号后虽然不需要马上交钱购房,但需要交纳一定的定金,当然有一些开发商会要求在当天支付**款。主要是看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相互约定,无论是缴纳定金还是缴纳其他的费用,都属于自愿的原则之下,开发商不能够强制进行执行,一般情况之下缴纳完定金之后,需要在7~10个工作日内去筹备房屋的**并且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所以在摇号之后要及早准备好的资金,除了**款之外,还需要额外准备一些其他的款项。而且在摇号之后也不一定非要购买房屋,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因为摇号而选到自己不喜欢的房屋类型,购房者是有权利放弃购买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通过买房摇号之后选中了房屋又**终放弃选房,次数达三次以上的家庭,在一年内不再允许接受购房意向登记。 2021-04-28 16: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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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房产证费用、维修基金一堆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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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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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维修基金是指商品房销售时,业主与售楼方需要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业主要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交易手续费,一般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律师费几百。这些东西都是条条框框规定的。还有这个供暖费就是如果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被要求先行缴纳一个供暖季度的供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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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费用缴纳注意事项1.公共维修基金: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2.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3.中维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北京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4.物业费: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交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5.北方城市取暖费:一般情况,对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6.其他各种收费: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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