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的,签订一份居住协议就行了。
全部2个回答 >居住权对房屋买卖的影响
151****8529 | 2021-03-29 14:48:53-
151****1971 居住权目前对于房屋买卖的影响主要涉及到可以减少房屋交易时出现的纠纷。因为现在的房价增长过快,如果在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的过程当中。如果遇到随意上涨房价,或者是房东有一房多卖的违约情况,可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有买家先申请居住权登记,减少中途不卖或者是一房多卖的情况发生。房屋的居住权不能够继承,所以居住权不会代替所有权,通过买卖的方式来获得所有权的行为仍然有效。
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可以对他人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目前商业地产不能够设定居住权,在进行租房的过程当中,如果租期还没有结束,而租客能够要求使用居住权进行登记面对突然增加的租金或者是解约。如果想要签订居住权,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口头约定或者是短信,微信,都不会给设定居住权。 2021-03-29 14: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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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居住权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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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用地都有使用期限。比如住宅类70年,工业用地50年,一般是满了国家就收回。但是住宅用地特殊点,因为上面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且不可能到期就把住的人全赶出去,所以《物权法》对住宅类的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住宅用地试用期满后自动续期,国家不能无偿收回。要收回也只能以征收的形式给补偿金后才行。至于要不要重新交土地出让金,交多少,现在还没有定论,可能要第一批住宅用地到期后看怎么处理才知道。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由开发商或者之前的业主出了,就不用再买。房改房在转让之前就要买补交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1%)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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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房屋居住权答
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 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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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居住权怎么查答
房屋的居住权其实是无偿设立的,但如果说当事人有额外的约定除外,房屋的居住权可以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所以在查询的时候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查询,需要携带房屋的证件、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在进行查询的时候除了要出具相关的证件之外,还需要表明所查询的原因。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有额外的规定,即便是房屋在交易之后拿到了所有权,也不能轻易的赶走居住人。新房的居住权是默认的,一般房屋居住权会发生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除了居住权之外,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还要判断房屋是否有正规的所有权,以及房屋是否能够正常的上市交易,有一些房屋面临着冻结或者是被转让,没有办法走正常的房屋交易流程,对于购房者来说,很容易会造成人财两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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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产权为一般的称呼,其正确的说法应为所有权,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你所述的永久居住权其实只是其中对使用权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也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换而言之,你只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入股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