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 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全部3个回答 >公积金**款提取需要什么
145****6133 | 2020-03-27 19:36:48-
144****7212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做**款的,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只有发生了买房的行为之后,可以通过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用于还贷款,一般是在缴纳完**之后,就可以和公积金中心提出相应的申请。而且现在公积金内的余额也可以用于做偿还自有房产的贷款,需要账户内的余额在1万元以上,而且账户处于有效的阶段。
除非提出申请者所购买的是政策性住房,比如是经济适用房或者是集资合建房,可以向单位或者是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将本人账户内的公积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用来支付**款。除此以外就需要再付完**款,或者是付清房款之后,凭借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向该地的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一次购房行为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所开具的发票或者是契税完税证明,都要求在一年的有效期之内。 2020-03-27 19: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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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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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材料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二、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材料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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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所需要的材料如下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1、一年期内的**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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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提取是要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进行申请,要注意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进行办理。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话要注意一下提取的方法。 公积金提取: 一: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二: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核心办理提取审核。 三:经核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还贷存折或还贷储蓄卡(须在存折上打印出或提供**近月份的还款记录)、配偶方提取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一、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二、二手房提取: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三、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头次公积金提取:1.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按揭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用于归还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不得提取帐户内的公积金。办理过贷款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帐户内的公积金用于还贷。 五、一次性付款买房:只要在半年内,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可以提取你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的整数。如果你公积金帐户余额为1870元,可提1800元。因为装潢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都是不可以的。 提取公积金流程: 1、签订《付款约定书》。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5、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审批。 6、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7、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申请人携带借款合同到受托银行,经审批;盖章后送办证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将受理通知书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妥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后,通知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本付息。 10、合同终止。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终止,受托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贷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向受托银行)取回抵押《房屋他项权证》,并向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注销抵押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