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恒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2013-09-04在山东省聊城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嵩山路北首路西宝龙置业4楼412室。聊城恒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53774K,企业法人孔祥珍,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聊城恒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及相关业务咨询;不含消费储值卡等相关业务)、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上述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08308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和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788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聊城恒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全部4个回答 >聊城恒信产权多少年?克拉玛依商用房产权到期需补费
157****9671 | 2019-11-25 06:35:52-
143****0984 "
在经济杠杆的调控下,对于今年进入楼市的投资者来说,绝大多数都有可能被套牢,而当他们察觉时,却可能为时已晚。
11月28日,上海、天津、济南、广州等城市对房地产市场开始了新一轮加码调控,如停止短期住房按揭贷款、全面提高住房按揭贷款**比例、改变住房持有认可规则、对住房按揭贷款审查全面从紧、按揭贷款利率上升等。
事实上,房地产市场调控已进行多次,但成效鲜见。如今年上半年国内住房市场疯狂,中央不得不在9月30日前给地方政府下了死命令——凡是今年上半年房价疯狂上涨的城市都需出台调控政策,以遏制住过高的房价,9·30政策至此遍布全国。
但是,9·30房地产调控的核心是“因城施策”,中央政府希望针对不同的市场采取不同的政策,以便达到房地产调控能够让市场平稳发展的目的。但地方政府却不一定这样想,他们不希望这种调控影响当地的GDP增长。所以,除了一些城市因调控政策让住房销售下降外,对于多数城市来说,不仅没有让调控来稳定房价,反而促使部分地方政府开始进行饥饿营销。
据房地产指数研究院的资料显示,11月21个主要城市成交量按月和按年分别下降16%和22%,其中一、二、三线城市成交量按月分别降22%、7.6%和38.7%。广州和深圳按月降幅超过30%,杭州和苏州降幅超过50%。
但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10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按月下降的,只有成都和乌鲁木齐等6个城市,而继续上升的有54个。其中上涨幅度**大的无锡市场,房价一个月上涨了4.9%。而房地产协会发布的中国房价指数更显示,全国有42个城市房价按月上涨超过了5%,天津、石家庄和武汉,房价上涨都在7.8%以上。
也就是说,尽管9·30政策声势浩大,但这些起到的作用却十分有限。其根本原因在于调控政策基本上没有涉及房价上涨的根源——经济杠杆,而只是采取了更多的行政手段,地方政府当然也不情愿对繁荣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以投机为主导的房地产市场,只会让房价越调越高。
目前,市场在担心,本轮调控是否会因影响GDP而投鼠忌器。所以,对于当前以投资为主导的住房市场而言,不少城市的住房销量虽急剧下降,但房价却仍然坚挺,甚至于很多人认为,中国城市的房价只是会上涨不会下跌。如果市场房价上涨的预期不改变,房价是不会下跌的。而房价不跌,泡沫是难以被挤出的。
基于此,自11月28日起,上海、天津、济南、广州等城市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进行了进一步加码。例如,上海市规定,自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款比例不低于70%。
不同于此前调控,这种**比例大幅提高、住房按揭贷款认房又认贷,停止第三套住房贷款等规则,就是希望通过信贷杠杆,阻止住房投机炒作再次进入市场。对于如此低的杠杆率,住房投资者不敢轻易进入市场。所以,早些时候在房价疯狂上涨高位进入的住房投资者要想再找接盘并非易事,只能是通过降价来解套,否则没有出路了。
不仅如此,中央政府已经在对居民住房70年产权续期等问题予以明确。这不仅会解除当前社会上对此问题的争论,同时也为房地产税征收做好了准备。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主要的是能够公平公正,并通过这种税收制度来调节社会收入与财富分配关系,对此,尽管房地产税草案暂未确定,但至少已向市场表明,房地产税的征收已不远。
遏制中国资产泡沫,肯定是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重点,而当前中国**大的资产泡沫就是房地产泡沫。为了减少市场震荡,当前中央政府采取的遏制方式是温水煮青蛙。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今年疯狂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投资者来说,绝大多数都有可能会被套牢。而当他们察觉时,却可能为时已晚。从本次房地产调控再加码来看,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决心已定,估计不把泡沫挤出是不会罢休,国人且将拭目以待。
"
2019-11-25 07:08:52 -
136****1070 "
均价4500,大产权,能贷款,现在可以无息、一成**、缓解您的资金压力,大元集团承建,户户南北通透户型,2019年5月交房……
提供免费咨询电话:400-660-3885转80011
"
2019-11-25 07:08:48 -
148****5729 "
一些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可离婚后不少人因再婚、经济拮据和高房价等又变卦了。近日张先生等人就以《合同法》中规定的撤销权,在房产过户给幼子前起诉撤销赠与;肖先生更是以赠的是其婚前个人财产为由,坚持不配合女儿过户。那么,离婚协议赠房给孩子后,父母究竟还能否撤销?案例1再婚后欲收回赠子房产法院称有违诚信不予支持因再婚后租房住,生活窘迫,张先生前不久又提起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赠房给儿子的条款。张先生前年第一次起诉是为离婚,那时儿子8岁。张先生称,两人结婚多年,他与妻子王女士没有共同语言,夫妻感情破裂。王女士多次挽留无果答应离婚。张先生为了能够尽早解除夫妻关系,选择通过签署离婚协议来结束彼此的婚姻关系。二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儿子小张跟随母亲王女士共同生活,小张的抚养权归母亲王女士,父亲张先生享有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即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一套100多平方米房屋归儿子小张所有,由小张和其母亲王女士共同居住。但之后,他们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两年后张先生再婚,再婚妻子李女士提议张先生撤销对小张的房产赠与。考虑到再婚后自己经济压力加大,张先生向前妻王女士提出撤销赠与,被王女士和儿子小张坚决拒绝了。“我工作调动后,收入比以前大幅减少,再婚妻子没有固定的工作。再婚后,我们一直租房住,生活很窘迫,房价也在不断攀升。我与前妻王女士离婚时缺乏考虑,才放弃了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而且现在房屋并没有过户给儿子。”张先生当庭提出撤销赠与的理由。我国《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据此,张先生请法院判决撤销其离婚协议中赠房给儿子的条款。而在庭审过程中,王女士则表示,自己之所以**后愿意离婚,就是因为张先生答应把这套房子给儿子小张。“现在离婚目的达到了,他又想要撤销赠与,法院不应该支持他。”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张先生与王女士离婚时,约定将两人共有房屋赠与其子,这不是一种简单的赠与合同关系,而是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一种方式,是建立在双方夫妻身份关系解除的基础之上。离婚后,张先生不同意履行该房屋的处理约定,并要求分割房屋,法律依据不足,亦有违诚信,法院不支持。张先生上诉后,二审法院近日判决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案例2赠女儿房产不配合过户二审判决属财产分割赠与有效如果离婚协议赠房给子女的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又能否撤销呢?小肖近日就经历了一审败诉二审胜、失去房屋又复得的一番波折。肖先生、齐女士于18年前登记结婚。2016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矛盾难以调和,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13岁的女儿小肖由母亲齐女士抚养,父亲肖先生每月支付生活费2000元,医疗费、教育费凭发票由父母各负担一半。出于离婚后对女儿可能存在照顾不周的考虑,肖先生愿意将名下一套约80平方米的房产赠给女儿,并无条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离婚后,母女居住在此房中。可是两年后,肖先生并未配合女儿办理过户手续。小肖多次与父亲协商无果,于是将父母诉至法院。小肖的代理人称,小肖父母已按照离婚协议将房产证交付女儿,小肖也占有、使用了该房屋,应认定赠与有效,小肖父亲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但肖先生提出该房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签离婚协议将房赠给女儿,是当初自己考虑不周。而签协议后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正是我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撤销赠与的表示。”肖先生认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前,他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肖先生、齐女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归女儿所有,一审法院认为,这应视为将该房屋赠与女儿。但肖先生离婚后并未履行协助女儿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而是对女儿的请求置之不理。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小肖请法院确认自己的房屋所有权,并判令其父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被法院一审驳回。之后,小肖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肖先生和齐女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归女儿所有,并非简单的赠与合同关系,而是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的一种方式,以婚姻关系的解除为基础。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据此法院终审认为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肖先生应配合女儿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律师解读离婚协议一并生效不能单独撤销财产赠与约定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的张海霞律师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离婚协议构成的重要内容。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第一个案例中张先生与王女士签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双方自愿将共同财产赠与儿子,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撤销的情形。张律师强调,离婚协议以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为目的,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割以及其他问题的解决协议,具有不可分割的整体性。赠与约定等财产分割附随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在身份关系已解除、目的已实现的情形下,离婚协议中一并生效,不能单独撤销财产赠与约定。张海霞律师说,离婚协议赠与属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将共同房屋产权归小张所有,是为解除婚姻关系服务的,张先生对儿子小张存在一定抚育关系的道德义务性质,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此外,出于诚信原则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等多方面考虑,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子女财产条款也不能任意撤销。离婚协议赠婚前个人财产也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对于第二个案例,张海霞律师认为,不能只因该房产为肖先生婚前个人财产,就单方不履行协议。无论离婚协议约定双方财产归属子女,还是一方财产归属子女,均属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的行为,属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旦离婚协议生效,附随的关于对子女财产赠送的协议一并生效,当事人不得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因签离婚协议内条款时,双方是夫妻关系,想要撤销赠与,必须经夫妻双方全部同意。那么,子女作为离婚协议中财产受赠人,是否享有独立请求权呢?张律师认为,如果双方向受赠人承诺过,向子女给付的合同就属于利他合同,则受益人拥有请求权。如果仅是一方想撤销赠与,律师建议另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尽量避免单独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这样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张海霞律师还建议,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对子女财产赠与的约定,可以先带离婚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本报 林靖
"
2019-11-25 07:08:44
-
答
-
答
"1、多个楼盘户型房源咨询中吉祥天著吉祥天著现主推10#楼,10#楼为19层高层住宅,一梯一户设计,户型为168㎡三室两厅两卫和187㎡四室两厅两卫。10#楼位小区中心位置,视野开阔,观景效果好。现购房享全款优惠98折,贷款优惠99折。咨询电话:400-660-3885转80011嘉禾一方嘉禾一方花园目前32#楼,33#楼接受咨询,楼座均为33层高层住宅,一梯两户设计,房源户型为87㎡,89㎡二居和111㎡三居。满足大部分人置业需求,舒适两居和宽敞三居尽享美好生活。房源预计2018年年底交付使用。项目地址:沧州市学院路南侧(职业技术学院对面)提供的免费售楼电话:400-660-3885转80011建工凤凰城建工凤凰城主推7#楼小高层住宅,楼层共18层,两梯两户设计,共两个单元,户型为133㎡三居和163㎡四居,预计2018年年底交付使用。项目另有20#楼在售,楼座为28层高层住宅,共两个单元,两梯三户设计,户型为84.9㎡两居、116.83㎡、119.38㎡小三居,预计2018年交付使用。现均价11000元/㎡,全款购房优惠700元/㎡,**50%优惠400元/㎡,**30%优惠100元/㎡。提供的免费售楼电话:400-660-3885转80011建工凤凰城位于沧州市西部新城中心位置,北临黄河路,南至晴川路,东至永安大道,西至开元大道。规划67栋小高层、高层住宅及两条国际风情商业街、大型品牌连锁超市、**、幼儿园等社区综合配套。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沧州市的“南大门”和规模**大、品质**高的现代化高尚居住社区。项目兼有开放与封闭的特点,在规划中把社区当作城市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兼顾业主居住安全与社区成长性的双重需要,各个组团内部实行封闭式管理,整个社区则呈现一种开放形态。贻成御景狮城贻成御景狮城现15#、18#、19#楼在售。其中15#楼为34层高层住宅,共两个单元,一梯两户设计,户型为104㎡、106㎡三居;18#楼为12层小高层住宅,共两个单元,一梯两户设计,户型为128㎡三居;19#楼为21层高层住宅,共三个单元,两梯两户设计,户型为144㎡三居和175㎡四居。现均价9500元/㎡,全款优惠200元/㎡,贷款优惠100元/㎡,现购房还可享交7000抵20000优惠政策。另有一期现铺在售,为一拖二、一拖三设计,面积区间180-320元/㎡,价格区间13000-16000元/㎡,全款购铺享99折优惠。售楼地址:浮阳大道与配件北路交口贻成御景狮城底商提供的免费售楼电话:400-660-3885转80011贻成御景狮城项目由沧州贻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地处配件北路与浮阳大道交汇处。总占地面积约11万平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0万平米。恒大城沧州恒大城1#、3#楼现接受咨询,1#、3#楼均为32层高层住宅,其中1#楼为两梯两户,共一个单元,户型为156㎡四室两厅两卫;3#楼为两梯三户,共一个单元,户型为107㎡三室两厅一卫, 123㎡、133㎡三室两厅两卫。售楼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北大道84号,妇幼保健院南侧,运河区工商局北侧 2、沧州4项目获商品房预售证一、建工凤凰城参考价格:¥ 11000 元/㎡开盘时间: 2016年9月下旬 产权:70年主力户型: 三居(建面116㎡) 三居(建面119㎡) 三居(建面137㎡)楼盘地址: 运河区 永安大道、鲸川路、晴川路围合之地400 电话: 400-660-3885转80011全款优惠700元/㎡沧房预售证2016第121号 C区14#楼 144套住宅 建筑面积20015.82㎡沧房预售证2016第122号 C区15#楼 108套住宅 建筑面积15051.78㎡沧房预售证2016第123号 C区16#楼 108套住宅 建筑面积17166.6㎡沧房预售证2016第124号 C区1-3#商业楼 12套商业 建筑面积1589.85㎡建工凤凰城主推7#楼小高层住宅,楼层共18层,两梯两户设计,共两个单元,户型为133㎡三居和163㎡四居,预计2018年年底交付使用。项目另有20#楼在售,楼座为28层高层住宅,共两个单元,两梯三户设计,户型为84.9㎡两居、116.83㎡、119.38㎡小三居,预计2018年交付使用。现均价11000元/㎡,全款购房优惠700元/㎡,**50%优惠400元/㎡,**30%优惠100元/㎡。二、吉祥天著参考价格:¥ 待定开盘时间: 预计2016年10月 产权:70年主力户型: 168㎡四居楼盘地址: 运河区 吉林大道与上海路交口(新一中对面)400 电话: 400-660-3885转80011全款优惠98折,贷款优惠99折沧房预售证2016第143号 10#楼 76套住宅 建筑面积13353.34㎡吉祥天著现主推10#楼,10#楼为19层高层住宅,一梯一户设计,户型为168㎡三室两厅两卫和188㎡四室两厅两卫。吉祥天著10#楼位小区中心位置,视野开阔,观景效果好。现购房享全款优惠98折,贷款优惠99折。三、宏宇亚龙湾参考价格:¥ 17000 元/㎡开盘时间: 2016年10月15日 产权:70年主力户型: 二居(建面97㎡) 三居(建面134㎡) 三居(建面121㎡)楼盘地址: 运河区 重庆路以南,青海大道以西,沧州师院以北400 电话: 400-660-3885转80011全款98折优惠,**30%享99折优惠沧房预售证2016第141号 西区C13#楼 24套住宅 建筑面积4001.18㎡沧房预售证2016第142号 西区C17#楼 16套住宅 建筑面积2667.72㎡宏宇亚龙湾现主推C区12#楼洋房,楼座为一梯两户设计,户型为133㎡三居。现均价为16000元/㎡,预计2018年交付使用。四、荣盛香堤荣府参考价格:¥ 12000 元/㎡开盘时间: 2016年10月6日楼盘地址: 运河区 黄河西路与开元大道交叉路口南200米路东400 电话: 400-660-3885转80011全款优惠500元/㎡ 贷款优惠100元/㎡沧房预售证2016第140号 S13#商业楼 8套商业 建筑面积2737.89㎡沧房预售证2016第144号 S12#商业楼 3套商业 建筑面积4080.3㎡沧房预售证2016第145号 S14#商业楼 5套商业 建筑面积1438.82㎡荣盛香堤荣府现主推临街商铺,面积区间为95-360㎡,**81万起,2017年下半年交付使用。 "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业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4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
答
2013年以后,不会再建新的经济适用房,为了买经济适用房而劳心劳力,还不如现在找个合适的二手房,买了算了。
全部11个回答 > -
答
商用房产权40年。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