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鳌论坛刚刚开幕,有关房地产税立法的争论就成为热点。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球表示从理论和法律层面都找不到征房地产税的理由。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院长贾康则表示比照国际上的案例,从实践和理论上来说,征收房地产税是没有硬障碍的。由于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在3月5日至15日,官方主动或被动6次提及房地产税。因此,公众已经意识到房地产税立法渐行渐近,在立法草案出台之前,公众对于这一话题比较关注。反对者主要是从土地所有的角度出发,认为目前中国商品房归属购房人的只有地上建筑,土地只有70年的使用权而无产权,房价高是因为土地值钱而非建筑本身,因此,不应该对住房所有人征收房地产税。这种意见在数年前还比较流行,但现在已经边缘化。因为房地产税是对持有环节征税。如果说土地国有而房产**主要源自土地而非建筑,那是不是可以让**部分归于土地所有者呢?显然,房产**的好处由持有人所得,是属于个人或家庭的资产。此外,为了避免增加个人或家庭税负,大部分征收房地产税的国家都会做出一定的扣除标准,尤其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按照中国“房住不炒”的定位,未来房地产税征收可能采用分段累进制,比如以家庭或机构为单位,对计税家庭于全国范围内所有拥有的产权房以套数和面积相结合的基础征收房产税,并按照家庭人数给予一定的免税面积。在免除**基本的生活所需空间面积之后,多余的面积或其他房产,将被视为投资的资产。正因为在过去的20年间,住房被作为具有金融属性的投资品,导致大量富有家庭囤积住房,将房价推高,导致中低收入者无力购房,甚至有些城市年轻人口开始难以承受房租。因此,从财产税角度理解房地产税或许更加理性。根据2017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的数据,全国家庭住房拥有率为92.8%,其中家庭多套住房拥有率为22.1%。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CHFS)通过对29个省市262个县1048个社区进行分层随机抽样调查显示,2017年城镇地区住房空置率为21.4%。据此估算,2017年,中国城镇住宅市场空置的住房数量总数为6500万套。这其中可能有一些因为工作流动产生的“假空置”,但主要部分还是由投资产生。尽管一些城市出台限购措施,人们还是可以通过离婚等手段避开约束。房产**带来的财富效应深入人心,炒房者也大有人在。当房子作为投资品后,就会向少数人集中,类似于历史上的土地兼并。这会推高房价阻碍人才流入,拉大贫富差距,产生财富贫困代际更替现象。对于一个需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鼓励创新,发展实体经济,缩小贫富差距,推动社会公正的经济体,通过征收房地产税,可以减缓资源不断向房地产部门流入的趋势,有利于资源优化,抑制高房价可以增加城市活力,提高城镇化率,避免阶层固化等等。征收房地产税可能会有诸多考虑,但是消除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威胁应该是**重要的目的。应当说,对于仅拥有自住住房的家庭而言,房地产税对他们没有太大影响。反对者主要是拥有多套房的个人或家庭,因为他们面临要么出售多余住房,要么可能缴纳一笔房地产税的抉择,而前者如果群体集中抛售或在短期内压低二手房市场价格,让自己的住房价值缩水。存在意见分歧实属正常。1986年中国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1月,为了抑制楼市过热,中央推出房产税政策,在上海,重庆试点对个人持有房产征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可以看出,房地产税改革在各种利益纠葛面前已经拖延得太久,正因为如此,投机性与投资性始终为楼市火上浇油。我们越是能早一步完成房地产立法程序,开始征收房产税的话,就越能避免房价的泡沫化的风险。如果立法延迟,可能带来了更大治理的成本。也因此,当前需要“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在按照规划完成立法的基础上,合适推出需要时机的把握,即需要合适的环境,因此,也不必夸大房地产税征收风险。事实上,随着舆论对房产税的密切关注与讨论,会在推出前逐步消化一些不确定性,房地产税对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影响不会很大。 "
全部3个回答 >卖十年的经适房交多少税?住建部原副部长建议征空置税中国房子空置率高
157****4000 | 2019-11-25 06: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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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789 "一是与房地产税功能定位相对应的征税范围确定。如果将房地产税主要定位于收入功能,则要求征税范围需要扩大,甚至不给予个人住房房地产税的免征额设计。但如果将房地产税主要定位于调节功能,尤其是确定为对占有房产多或高价值房产的人征税,以及抑制住房消费上的奢靡,节约住房和土地资源,则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将会缩小,不对居民的基本住房进行征收,而主要是针对多套住房和高端住房征收,与重庆市的房产税改革类似。二是与众多产权性质房产相关的征税范围确定。目前,我国住房产权的类型众多,包括国有房产(包括军产)、集体所有房产、私有房产等,个人住房也包括商品房、社会保障性住房等,还涉及到不具有法律地位的小产权房。对这些房产是一视同仁的征税还是区别对待,也是征税范围设计上的难点。尤其是对小产权房,还涉及到如果对其征收房地产税,是否就将违法问题合法化的争议。对于上述难点问题,我们的建议是:在立法上可以采取先将各类房地产都纳入征税范围,再通过免税设计明确对部分房地产暂不进行征收的做法。按照这种思路,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可确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包括:生产经营用房地产和非生产经营用房地产。具体征收范围如下:一是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拥有的房地产;二是城镇居民拥有的房地产;三是农村居民拥有的房地产;四是农业用地。为了避免征税范围过大,应对以下房地产暂免征收房地产税,将其排除在征收范围之外。主要为:一是农业用地(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业用地);二是对农村居民拥有的房地产(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宅基地及其房产)。其中,对于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但作为经营性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应不属于免税的范围,需要缴纳房地产税。对于“小产权房”,基本的前提还是其非法性应进行清理,对现实存在的小产权房可考虑将其作为经营性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房地产进行征收。与征收范围相对应,房地产的征收对象是纳税人拥有和使用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具体包括:一是具有土地使用权的生产经营用地,即单位或个人用于工业、商业、建筑业、服务业等生产经营活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二是生产经营用的房地产(土地和房屋);三是农村和城镇居民住房;四是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业用地。免征额的设置问题。目前,对于房地产税计税依据的共识是,以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同时,在制度设计上,对个人住房的全部评估价值进行征收**为简化。但从我国现实看,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是顺利开征房地产税的前提条件。为了推进房地产税的实施,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应对个人和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给予免税。按此要求,就存在着对个人住房的免征额设计问题。房地产税免征额的设计也存在一定的难点,主要涉及免征额是按照住房套数或住房面积,还是按房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设计。从目前情况看,由于不同住房的面积不同,且不同类型和区域的房地产的价值差别过大,按套数给予一套或多套住房免征显然不合理。如果按照住房面积,即以基本住房需求确定免征额,则涉及到家庭情况和人均扣除面积标准的确定问题。人均扣除面积标准是全国统一,还是规定上限由地方具体确定;家庭是按照3口之家计算(国家放开二孩政策后,以后的家庭是否以4口之家为标准),还是按照实际人口数量计算。或者,对每套住房的评估价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此外,对于个人拥有的在不同城市的住房,是每个地区的住房都能够享受免征额,还是只能选择在一个城市的住房享受免征额。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具体制度上加以解决。从目前情况看,由于不同住房的面积不同,且不同类型和区域的房地产的价值差别过大,按套数给予一套或多套住房免征显然不合理。而按照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给予免征,又难以考虑居民家庭人口的状况问题。我们认为,允许家庭成员合并扣除免税面积,按照人均住房面积即以基本住房需求来确定人均免税面积,并结合不同地区房地产的平均评估价值来确定免征额较为合理。按照人均免税面积来确定免征额,关键是如何选择人均免税面积标准。目前来看,人均免税面积标准有几个可参考的依据。第一,全国人均住房面积。根据统计,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5.8平方米。以此为依据,可考虑对城镇居民人均免税面积设为40平方米(如果未来对农村居民住宅征收房地产税,其人均免税面积应超过城镇居民)。第二,上海市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改革的做法,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人均免税面积(住房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而根据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规定,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纳税人在该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总体上看,假设家庭为3口之家,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改革中的人均免税面积范围为33.3平方米-60平方米。考虑到不同地区的人均住房面积上的差别,由全国统一制定人均免税面积不符合各地因地制宜的要求。应以具体地区的家庭社会平均基本住房需求和社会平均评估价值为标准,计算确定出的具体地区的家庭住房免征额。这样,在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的同时,纳税人拥有住房越多,纳税越多,总体上保证征税的公平性。综合看,建议国家统一制定人均免税面积的幅度范围为40平方米-60平方米,再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人均免税面积。同时,地方有权限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各个具体区域的住宅人均面积平均评估价格,**终确定出对居民家庭的房地产税免征额。税率水平的确定问题。房地产税开征后其税收负担应当是多少较为合适,是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房地产税制度设计上的核心和难点。国外的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主要是根据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来确定税率水平。我国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很多,难以按此方法来确定税率水平。房地产税作为对企业和居民个人不动产的征税,尤其是对个人所拥有的不动产征税,其税率水平的设计,不仅仅需要考虑房地产税本身的税负问题,还要结合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实际上**终也由居民个人承担税负的整体税负状况,所有这些税种形成的整体税负不能超过居民个人的承受能力。即按照我国目前居民的收入状况是否能够承担得起?会不会出现人们担心的所谓“买得起房,养不起房”的问题,是否会由于纳税人无力纳税而出现比较严重的欠税。尤其需要考虑到在采取银行按揭方式购房情况下的居民个人负担问题。因此,需要考虑将哪些税费后移,哪些不能后移,哪些需要房产所有者在保有阶段承担,哪些不需要其承担。同时,我国目前的税制改革是分步实施的,那么,在房地产税税收负担的设计上应如何考虑和协调与其他税种的关系?在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过程中每一个税种都是在其条件成熟时,独立进行改革和出台的,但每一个税种又不应当是独立进行改革的,在改革的过程中协调好各个税种的关系至关重要。总体看,房地产税的税率水平设计应区分房地产类型,对经营性房地产按照保持改革前后的税负水平基本保持不变,对个人住房按照符合地方居民纳税能力的原则进行设计。一是经营性房地产的税率水平。现行房产税对经营性房产(不考虑个人出租住房)是按照房产余值(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适用1.2%的税率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根据不同区域的0.6元至30元的具体税率征收。按照房地产评估价值统一征收房地产税后,在计税依据和税率形式上都有了很大调整,因而无法直接将原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水平平移过来。因此,建议按照改革前后的税负水平基本保持不变的原则的进行设计,即在设定了一定的比例税率水平后,总体上保证房地产税应纳税额与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的应纳税额总和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各地区的差异问题,应设置一定的税率幅度范围,允许各地选择具体税率水平。根据北京市对经营性房地产改革前后税收负担的测算结果,在考虑不征税土地价值(划拨土地)的情况下,保持改革前后税负基本不变的房地产税税率水平为0.82%,这可考虑作为经营性房地产的税率下限,并将原房产税1.2%的税率作为税率上限。综合看,建议将经营性房地产的房地产税幅度税率水平确定为0.8%-1.2%。二是个人住房的税率水平。由于个人住房属于房地产税的新增征税范围,不能采用经营性房地产的税率水平确定方法。但目前上海市和重庆市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实践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其税率水平为0.4%-0.6%(一般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根据重庆市《房产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规定,其税率水平为0.5%-1.2%(独栋商品住宅、“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以及建面成交单价在均价的3倍以内的高档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由于上海市和重庆市作为直辖市属于经济发达地区,居民负担能力会高于其他经济不发达地区,因此结合全国范围的房地产状况和居民负担能力,在两地的**低税率水平0.4%基础上进行下调,选择0.2%作为个人住房的税率下限;为了不过多增加居民个人的税收负担,选择1.2%作为个人住房的税率上限。综合看,建议将个人住房的房地产税幅度税率水平确定为0.2%-1.2%。三是地方的税率选择权限。房地产的具体适用税率水平由地方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在上述经营性房地产和个人住房的房地产税税率幅度范围内确定。从上海和重庆市的实践看,其中区分了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实行不同的税率。因此,也应允许地方在税率幅度范围内设置差别税率。税收优惠的确定问题。房地产税的优惠政策设计上主要涉及到的问题包括:一是对属于单位性质主体的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各级政府、人民团体、军事、外交机构,事业单位,以及宗教和慈善等社会公益性组织是否给予免税;二是对不具备纳税能力的住房是否给予减免税。我国房产上的特殊情况是拥有房产多少和纳税能力不成正比,需要解决纳税人税负与纳税能力不相匹配的问题,考虑部分低收入群体的减免税问题。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中对税收优惠政策提出的要求,房地产税应尽可能少地设计税收优惠。但基于我国房地产类型和居民个人收入水平的实际状况,也需要给予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设计。总体上,房地产税优惠政策设计应遵循以下几方面的原则:一是应遵循量能负担的原则,综合考虑纳税人拥有的财富和实际的收入水平,尤其是拥有房产多少和纳税能力不成正比的特殊情况,对部分低收入者和特殊群体给予优惠政策;二是应遵循法定原则,属于中央规定的房地产税优惠政策一经确定,各地政府应严格执行,不能擅开各种口子,让税法成为“议价”税法。使纳税人可以遵循税法事前预测经营成本,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三是应遵循地方授权原则。基于全国各地经济水平和房地产发展的不均衡性,也有必要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收优惠上的减免权限,以使税收优惠能够正确地发挥作用。按照原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规定,结合房地产税的定位,除了在征收范围分析中明确的对农业用地和农民住房给予免税政策外,建议的房地产税优惠政策主要为:一是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地产税。二是对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以及城市公用设施等房地产,免征房地产税。三是对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博物馆、慈善机构等社会公益事业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地产税。四是对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免征房地产税。对自住型产权共有住房,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可授权地方具体确定。五是对不具备纳税能力的部分特殊群体的房地产,给予房地产税减免政策。不具备纳税能力的部分特殊群体,主要是指残疾人、低于一定收入水平的老年人、属于城市低保的家庭等,具体减免税办法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作者: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 张学诞)
" 2019-11-25 06:53:31 -
135****5366 "有产权房也现“网红盘”
新京报 袁秀丽 编辑 武新
明日(10月23日),北京通州台湖两个项目、698套共有产权房将在网上申购,加上正在申购的四个项目、4158套共有产权房,10月至少有6个共有产权房项目申购。10月也成为今年北京申购项目数量**多的月份。除了申购项目云集外,更有业内公认的“网红盘”亮相。
10月至少6个项目申购
10月22日,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称,位于通州区台湖镇的幸福雅园及通和家园共计698套住房,将于10月23日上午开放申购登记,其中幸福雅园共建626套住宅,销售均价30000元/平方米,全装修交房,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5%。
而通和家园此次是为剩余的72套房进行二次申购,销售均价为23000元/平方米,全装修交房,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0%。上述两项目面对的申购对象相同,均为通州区户籍或者满足一定条件下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除了即将申购的通州台湖两个项目外,目前北京已有四个项目、共计4158套共有产权房正在网上申购中。如此算来,10月至少有6个共有产权房项目申购,是今年申购数量**多的月份。
据北京市建委网站显示,9月有2个项目申购,8月有1个项目申购,7月同样有2个项目申购,只有6月相对较多,但也只有5个项目申购。
目前,正在申购的项目包括顺义两个共有产权房,一个是位于马坡镇的水映兰苑区,销售均价24000元/平方米,另一个是位于后沙峪镇的蓝境佳园,销售均价27000元/平方米。申购截至时间均为10月23日下午,全装修交房,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均为65%。两个项目供应总套数超过2220套。
而位于怀柔区富密路的悦谷新城家园的申购截至时间是10月25日。项目共有1065套,销售均价20000元/平方米,全装修交房,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项目计划面向非本市户籍家庭不少于30%,其中包括入驻怀柔科学城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符合条件的非京籍人才。
谁是“网红盘”?
值得关注的是,位于石景山区古城南街的中海首钢·金裕雅苑(备案名为瑞锦苑)887套房源也在网上申购中,申购截至时间是10月25日下午5时,该项目的销售对象为石景山区户籍,以及满足一定条件在石景山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中海首钢·金裕雅苑销售均价为40100元/平方米,虽然并不算低,但购房人的产权比例为75%。地处城六区,交通便利、区域配套成熟。周边有莲石路、阜石路、西五环路,地铁有1号线和建设中的11号线。
在中海首钢·金裕雅苑开始申购前,就有业内人士称之为共有产权中的“网红盘”。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称其是值得买的共有产权房。
事实上,除了正在申购的“网红盘”外,近日选房的共有产权房也现“网红盘”。
7月开始申购、位于通州区台湖镇的天恒·恒泰家园,从10月18日开盘选房,截至10月21日的4日内1072套房源全部售完,成为北京千套级以上共有产权项目唯一一次性100%去化的项目。据悉,项目含全装修费销售价格20000元/平方米,购房人产权比例为50%。此前共有4501组申购客户,**终1295组客户到场选房。
有分析人士认为,该项目距离东南五环不到一公里,与项目入住同期运行的地铁17号线,再加上周边有公园环绕是其快速去化的原因。
而在明天(10月23日),两个同样位于通州区台湖镇的共有产权房即将开始申购,能否成为“网红盘”还不得而知。
幸福雅园与天恒·恒泰家园相比,虽然都位于台湖镇,不过幸福雅园价格比天恒·恒泰家园每平方米贵了1万元,但是75%的购房人产权比例高于恒泰家园的50%,难分伯仲。
共有产权房供给不断增加
众所周知,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推出的创新产品,目的是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困难。9月,住建部在总结北京、上海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经验的同时,鼓励人口流入量大、房价较高的大中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北京共有产权房用地是从2017年9月开始出现。据北京中原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北京成交了8宗共有产权房用地,合计126.52万平方米,楼面价为19202元/平方米;2018年,北京成交了11宗共有产权房用地,合计130.22万平方米,楼面价为14595元/平方米。
而在2019年,北京共有产权房供应出现大幅增加。张大伟称,截至目前,北京有超过32宗的共有产权住宅地块出让,这部分土地可以建设4万套共有产权房。
值得关注的是,9月,北京首例集体土地建设共有产权房地块成交,这也意味着进一步拓宽了共有产权房的土地供应渠道。
而从共有产权房成交上看,2019年成交量也在明显增加。据张大伟介绍,今年前9个月网签的共有产权房达到1.6万套,是2018年全年的2.1倍。这也证明了共有产权房对于北京的刚需来说,是很重要的供应。
此前,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9年8月31日,北京市共规划建设共有产权住房项目65个(含转化项目33个),可提供房源约6.58万套,面向“新北京人”提供住房7800余套。
不过,共有产权房同限竞房一样存在销售分化的情况。此前,个别项目因地处偏远郊区,以及共有产权房准入门槛高等原因导致销售去化不佳。
张大伟认为,北京共有产权房是全国的样本。在北京市场,用300万元买一套房基本只能考虑共有产权房。目前,在北京1000万元买不限售的商品房住宅,600万元买限竞房,300万元买共有产权房,已经基本形成了一个购房消费梯度。
新京报 袁秀丽
编辑 武新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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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53:28 -
134****7437 "
近日,甘肃省政府国资委面向社会推出34个国有企业资产出让项目,包括股权、采矿权、探矿权、资产、房产等实物资产和权益类资产转让,也有合作开发权转让。此举是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筹集省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十大绿色生态产业,促进甘肃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第一批八个推介项目包含: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不超过20%股权转让项目、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14%股权转让项目、甘肃公航旅明珠酒店有限公司49%-100%股权转让项目、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转让项目、兰州市七里河区民乐路66号161亩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18.05%股权转让项目、天水上尚宅项目一期酒店整体转让项目、张掖智选假日酒店整体转让项目。第二批公开推介项目包括:甘肃金远煤业公司51%股权转让,中国黄金集团阳山金矿有限公司24%股权转让,金川公司羰化冶金厂(拟改制)不超过45%股权转让,金川公司钛厂(拟改制)不超过45%股权转让(引资),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庆阳路348-352号房产转让,金川公司设备转让(合作),甘肃肃北县黑山铜镍矿采矿权转让,甘肃省肃北县梧桐沟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转让,甘肃省瓜州县南泉金银多金属矿外围普查探矿权转让,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再生铝合金资产转让,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四合院房产资产转让,深圳市嘉利鹏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新疆昂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甘肃投资集团云天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兰州兰石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49%-1%股权转让,兰石·睿智名居写字楼资产转让,敦煌凤凰小镇合作开发,松鸣岩温泉乐园度假村合作开发,玉门市宏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转让,西北永新集团甘肃管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西北永新兰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房产转让,甘肃城乡发展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对西安市临潼区大秦骊宫温泉度假村60%的项目合作开发权转让,白银市铜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9.74%股权转让,白银市铜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5.84%股权转让,甘肃窑街煤电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转让,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详情请登陆甘肃省属国有企业资产出让项目推介专题和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官网查询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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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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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税:个人购买未够两年的住所对外出售的,依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交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2年)的住所对外出售的,免交税;个人所得税:依照楼盘买卖盈余部分的20%抑或房款的1%来收取,值得一说到额是房产证满五年的而且是仅有租住所的能够不交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依照房子全款的0.05%交纳;销售费:房子总面积*每平方米3元;附加费:依照营业税的2%收取;城建费:依照营业税的7%收取;中介费:一般是房款的2%~3%(销售两边一起承当,当然如果没有用到中介就不会有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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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问的是为什么,还是怎么算?房屋空置率的计算是为了了解市场对房屋的需求趋势,如果房屋空置过多,说明需求量不足或购买力不够,国家或市场可作出相应调节。如果说怎么算,用未使用的房屋数除以总数再乘以100%,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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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空置的合理性需要强调的是,房地产市场有一定量的空置面积十分正常。首先,商品房竣工验收后不一定会即刻转移到消费者手中,而是要经过销售或出租出去,需要一个合理的时间段,这类似工业产品的库存期。在这段时间内,这些商品房将暂时表现为空置状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至少有三个方面:第一,商品房价格昂贵,正常情况下需要花费一个家庭多年的积蓄,因此在购买时消费者非常谨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决策。第二,商品房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商品,消费者总是努力寻找自己喜欢的商品房,这需要时间。第三,商品房是一种较复杂的商品,隐含的信息很多,为达成交易,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有一个信息沟通的过程。基于以上三点,商品房空置按照时间长短划分为摩擦空置(正常空置)和市场空置(因销售困难而形成的空置)两类。假如以一年为标准来划分摩擦空置和市场空置,市场空置估计只占一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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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率跟房屋质量没有多大关系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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