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全部3个回答 >土地使用税标准是多少?新京报不动产登记为房产税出台扫清障碍
154****9138 | 2019-11-22 04:45:13-
157****8572 "日前关于房产税的话题再度升温。应该指出的是,房地产 税涉及到了税种比较多样,包括但不局限于房产税。本文局限于讨论房产税(property tax),而不是涉房涉地等宽泛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我的态度是,鉴于中国经济L型和楼市泡沫的现状,目前动用房产税工具,是在既有问题上叠加更大问题甚至 灾难,而不是解决问题。中央政府必须谨慎权衡。
我反对在当前开征房产税的态度是一贯的,研究者**可悲的问题是丧失人格独立。是否、何时以及如何开征房产税,更不应卡通化(楼盘)为呼吁不开征就是为开 发商或有房人代言,呼吁开征就是为广大穷人无房者鼓与呼的扭曲情绪。作为一项公共决策,应当着眼公共利益的**大化和风险极小化。
第一,房价上涨是全球现象,中国也不例外,并不是近期相关政策所致。次贷危机以来,全球房地产在经历了短暂下跌之后,重新开始上涨。除了政治或者安全局 势动荡的区域之外,几乎全球大都市的房价都有显著上涨。伦敦、波士顿、纽约、旧金山、悉尼、温哥华、多伦多等城市在过去三年的房价升幅都超过了40%,美 国主要城市在2012年初之后房价持续上升,甚至连多年来经济负增长和东京都人口负增长的东京,也出现了量价齐升的情况。过去一年东京房价上升了16%。 中国大城市的房价上涨,是全球房价上升的一个缩影,北上广深房价的升幅在过去四年没有能够排入全球涨幅前三甲城市之列。同时中国居民也日益成为海外地产的 重要购买力,目前每年流出的购房资金不会少于200亿美元,并呈加速状态。
以上事实显示,中国楼市的火爆,很可能并非中国的涉房政策产生了什么重大转折的结果,也就是说,一线城市的限购政策仍有必要,限贷政策的放松不足以解释 中国楼市的转折,而很可能是另有原因。那么全球楼市上升的根源究竟是什么?人们直觉地将答案投向了货币。廉价货币政策由来已久,并且看来还没有到终结的时 刻,近期希拉里宣称,如果她当选美国总统,将启动美国二战以来**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只要货币泛滥,资产价格泡沫化就难免。只看房价不看货币是不妥的。
第二,中国增长转型的迟缓,和优质资产的荒芜,更大程度上推动了楼市回升。廉价货币之下,企业的投资热情并没有被激发,由于创新的匮乏和盈利前景的不明 朗,实体经济并没有吸收太多的流动性,例如美国上市公司在去年手持现金超过了1万亿美元,现金分红率达到了50%。廉价货币脱实入虚,加速催生了全球资产 泡沫,次贷危机至今,伴随房价上涨的,还有股市和国债价格的飙升。目前美国正在经历仅次于1990-1999的股市大牛市,且这轮牛市尚未结束,美国国债 市场的火爆则到了令人望而生畏的程度。如果说次贷危机表现为资产价格泡沫化的危机,那么当下全球资产泡沫比危机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国楼市既是全球楼市的一部分,同时又有自身特质,即增长转型缓,优质资产荒,一是中国经济探底的进程比美国经济要迟缓,如果说2011年年底美国经济 接近见底,然后至今走出了略有波动的L型,那么中国经济增速的底部仍不甚明朗。二是和美国股债牛市相比,中国居民可选的资产配置更少。股市的异常波动导致 2015年下半年,A股市值曾一度消失20万亿元,信托和理财也在波动中退潮,互联网金融则在制造惊喜的同时也制造悲剧。和北美相比,中国可供居民配置的 资产类型更有限,房产几乎是唯一选择。三是中国楼市的回升也比美国迟缓。在2012年初至今,美国总体房价回到正增长,而中国房价回升则迟至2014年 底。同时,中国楼市的回升,又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较低的背景下产生的,也是伴随着中国股市一蹶不振而产生的。由当下的全球经济增长和货币环境 看,2016年第二季度美国经济增长仅为令人失望的1.2%,美联储加息仍然步履蹒跚;中国经济增长已为权威人士认定为L型,同时中国利率水平存在持续走 低趋势,因此推动楼市火爆的弱增长宽货币的大环境并没有逆转之势。
第三,全球资产泡沫前途未卜,中国楼市的平衡更脆弱,应对泡沫破灭难有良方预案。由于主要经济体并没有着手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尤其是底层民众问题,应对 金融危机的手段多少显得有些急功近利。人们对资产泡沫再度破裂虽有忧虑,却无良方。击穿楼市泡沫的利器很可能是通胀的复归。对此人们普遍存在争议。以日本 为例,其经济和全国人口持续负增长,甚至连东京都市圈的人口都负增长,但作为量宽始作俑者的日本央行,和作为国债/GDP比例**高的日本财政,都还在延续 其既有政策。30多年来通胀并无起色,反而是近期日本东京房价大幅上升。美国的情况与此类似,2009年至今,其经济增长年均仅为2%,但美前财长萨默斯 断言,美国离2%的通胀还很遥远。中国一样面临东亚危机以来**严峻的通缩局面。过度发钞没有引发恶性通胀,反而酿成了通缩延续下的负利率,人们对此几乎束 手无策。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并没有应对通胀这只黑天鹅降临,并击破泡沫的预案。全球弱增长、零利率、强泡沫、持续通缩的平衡非常脆弱。
和北美相比,中国楼市的平衡更脆弱。一是中国楼市库存巨大,我们多次指出,仅仅商品房的库存就可能接近50亿平米,7亿平米的待售面积不能作为库存指 标。大多数研究人员认为,中国可能需要5年左右才能使库存回归大致正常。二是尽管中国金融体系幸运地没有遭受房地产衍生金融产品的困扰,但涉房金融体量也 不小,估计占金融业资产余额的约20%,楼市去库存和防控金融风险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三是中国楼市冷热不均严重。和家电服装打折会引发购物热情不同,几乎 没有人会在房价下跌时持续买入房产。目前一二线城市的升温,并不意味着三四线城市也能顺利去库存,局部地区楼市的烂尾看似难以避免。这时候,我们需要考 虑,作为全球泡沫的中国楼市泡沫,是维持平衡还是打破它?如果在增长见底,信心增长和库存去化有起色之前,我们需要为击穿楼市泡沫付出什么?
第四,当我们义无反顾地改革房地产税制时,政策目标究竟是加速去库存?还是努力平抑房价?这是需要格外小心的。中国财税体制改革近年来呈现出典型的泥腿 子过河,粗线条勾勒,试了再说的莽汉气质。例如“营改增”改革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地方政府从生产环节而非增值和所得环节汲取税收的冲动,对根治地方争 项目,扩产能的强烈冲动有裨益,但也使地方政府再度丧失重要税源,服务业的营改增尤其粗疏,谁能说清出租型公寓应该缴纳的税率?再例如地方存量债务置换, 本意和效果上对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雪球越滚越大的燃眉之急居功至伟,但其手法仍然是行政摊派式,且看起来缺乏事前和事中的部门协调。如此财税改革在未来社保 体系改革,中央地方事权财力分配,财政转移支付的透明度方面会遭遇更大挑战。房地产税政策也同样如此,其政策目标究竟是什么?
如果是为去库存,那么大约5年内房地产税制急剧改变的条件很难具备。如果是为努力平抑房价,那么几乎任何直指房价的政策都可能是缘木求鱼的。中国高房价 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一是支撑大城市高房价的是不断流入的人才和财富,原因在于大城市和小城镇之间,就业、科技、教育、医疗等环境差异过大,根源则在于政府 提供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迟缓。二是中国房价中,地价和税费含量过高,建安和人工成本已不是关键。2005年以来房地产很大程度上支撑着地方财政。三是持 续廉价货币冲击下,在实体经济盈利艰难、科技创新步履蹒跚时,大量流动性持续涌入地产。四是中国确实在经历快速城市化进程,人口的迁徙和集中推动了城市核 心区房价。房价是诸因之果,在加剧中国的贫富分化和底层不满,房地产税若在去库存未有起色时登台,其作用很可能是制造更多问题,而非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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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4:45:29 -
155****8946 房产税不管用、既得利益群体存在等反对理由都有应对之策;土地只有70年使用权、央地关系没理清等问题也不太站得住脚。但是房产税客观上没有推进,只能采用限购来避免可能“失去的10年”。贫富差距的主要来源已经不是收入,甚至也不是散户炒股的收入,主要就是源于财产,包括房屋、金融资产等! 经济学博士樊纲,表示房产税这个手段有其内在稳定性。他表示,房价越高,征税额越高。其他多数国家都有,且采用之后对于控制房价很见效。新加坡近年面对城市中心房价飞涨,没有搞限购,而是用房产税+购置税的手段。目前新加坡城市中心房价已下跌40%。“但是我们迟迟做不了,迄今为止没有列入议 事 日 程,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推不下去,已经10多年了。”他说。如果不实行限购,房市现在很可能还在暴涨。泡沫在2-3年内鼓起来,一些人为资金终于有地方投了高兴。但那样的话,中国可能会在不久后面临“失去的10年”。 著名财经专家,贾康认为,房地产税不可能是万能的,但适时推出房地产税制度以抑制泡沫,肯定会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房价的平稳。实际上,现在以种种内部讨论为借口拖延这个过程,确实有利益固化的表现。改 革到了深水区,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 由此看来,这房地产税出台过程将比其他任何税都难!
2019-11-22 04:45:25 -
136****9523 本次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于是吃瓜群众们纷纷惊呼:房产税来了!房价要降了!且慢,且慢,我先问几个问题--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是什么关系?中国目前已经有房产税了吗?房产税 **终由谁来承担?房产税到底要交多少钱?**后才是问:房产税会降房价吗??? 1.房地产税不是房产税 在房地产领域,从开发建设->买卖交易->持有这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要交多种税,这些税加起来叫房地产税。 而房产税,是房屋在上述持有环节中要缴纳的税;其中又分为商业用房的房产税和个人住房的房产税两种。 房地产税和房产税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但是现在的房地产税有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解决, 那就是当前的房地产税并没有获得法律上的支持,而是根据国务院的暂行条例来进行征收的,不完全符合当前"依法治国"、"税收法定"的大原则。 所以,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的 "房地产税立法",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通俗一点理解,就是把这些"暂行条例"立法化,在人大走一遍立法流程,改个文件格式,把暂行条例修改成法律。 "房地产税立法"并没有必然推行普遍性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意思。 2.正在征收的房产税 其实房产税不是一个新东西,从1986年开始,我国就是有房产税的,不过主要针对商业用房(例如商铺、商住、办公楼等)以及用于租赁的居民住房。 当前征收标准如下: 1.自用的商业用房 应缴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10%或30%)* 1.2%。 也就是如果你买了套100万的商铺,自己经营用,那么每年缴纳的房产税是8400到10800之间。(=100万*(1-10%或30%)* 1.2%=8400~10800) 2.出租的商业用房 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租金年收入* 12%。 也就是如果你买了套商铺,租出给别人,假设每年租金5万,每年缴纳的房产税是6000。(=5万*12%=6000) 3.用于租赁的居民住房 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租金年收入*4%。 也就是如果你把你的房子出租给别人,假设每年租金5万,每年缴纳的房产是2000。(=5万*4%=2000)当然,目前把自有住房出租,大家普遍没有去报税,国家也并没有花力气去管。 3.上海和重庆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从上面的征收标准可以看到,当前正在征收的房产税主要是商业用房房产税,并不是普遍面向普通居民住房征收的。而坊间一直流传的所谓"房产税",严格来说应该叫"个人住房房产税"。 真正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从2011年开始在上海和重庆进行试点征收中。 详细的征收办法和金额如下,大家想要详细了解的可以看看,想直接听结论的可以跳过。 上海的房产税征收,首先是对2011年之前所有的存量住房不征收,只对新买的住房征收;其次还有很多面积减免。**后,如果实在需要缴纳,缴纳金额是房价的0.28%,大约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 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只要有重庆户口、或在重庆工作,都是减免的;只是针对超出平均单价3倍的房子才进行征收。所以几乎几乎无人缴纳。 上海和重庆的试点,从税收金额的角度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刚刚勉强能够覆盖收税的成本。 本来原计划在2012年继续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但因为收税效果实在太差,于是在2013年8月杭州、南京等城市制定和上报房产税征收方案的时候,**终被紧急叫停。试点工作实质上陷入停滞。 从对房价的影响来说,很明显,7年的实践表明,房产税并不能降房价。这和已经执行了多年房产税的国家,如美国、英国、韩国、法国、德国的情况其实是一样的。 4.房产税的推出需要翻过6座大山 要让房产税从商业用房扩围到个人住房,推出个人住房房产税(以下简称房产税),目前还有六个条件需要满足,但短期看起来都是困难重重。 一是掌握全国住房的基本情况。 但自1984年以来,中国迄今为止没有进行一次全国性的住房普查,没有基本情况也就没法立法。 二是建立全国房屋登记和交易数据,实现全国联网、实时查询。 目前仅仅完成了把全国各个不同城市的《房产证》换成了统一红皮的《不动产证书》,离房产信息全国联网还没有影儿。 三是统一界定房屋性质。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现存房改房、福利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两限房等不同类型的房屋,产权性质差别太大,需要统一界定。这项工作还没有开展。。 四是完成房地产税改革。 目前在房地产税收环节,约有10个税种,有很多重复征收,需要改革。这项工作也还没开始。 五是完成《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立法,清楚界定居民"基本住房标准",以确定房产税的免征条件。 目前该条例仍然处于意见稿状态。 六是完成修订《税收征管法》,为依法治税,提供依据。 这项工作还在进行中。完成时间待定 所有这些难题,决定了房产税的出台,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至少需要5-8年的时间。 5.谁来承担房产税? 在买卖交易环节中,谁在承担交易的税费? 我们的实践很清楚, 如果是卖方市场,房子供不应求(房价涨),那么必然是买方承担税费; 如果是买方市场,房子供大于求(房价跌),那么必然是卖方承担税费。 交易税费并没有改变房子供求关系,交易税费也并没有导致房价上涨或下跌,只是房价涨跌的趋势或预期会导致交易税费由谁来承担。 同样,在房子持有环节,如果房 产税开征,谁来承担房产税呢? 在供不应求的城市,显然是:"嗯,小王,这个房子如果你租的话,物业费、清洁费、网络费用、水电煤费、房产税,你都交了啊。" 而在供大于求的城市,显然是:房东全包。 房产税并没有改变房价上涨或下跌的趋势,只是房价涨跌的趋势或预期会导致房产税由谁来承担。 6.结论 1.房地产税不是房产税,这是两回事。 2.房地产税立法重点是把房地产税收相关"暂行条例"升级为相关税法,而不是推进房产税。 3.房产税征收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乐观估计也要5-8年。 4.如果征收房产税,大概是一个月租金,且大概率是租客来承担额外成本。 5.房产税不会降房价。 总而言之,征不征收房产税和你是否要买房,两者之间并没有关系。 值得买的房子,不会因为征收房产税而导致不应该买。 不值得买的房子,也不会因为征收房产税而导致值得买。
2019-11-22 04:45:22 -
157****7146 "
“中国证券报”微信公号1月6日消息,房租抵扣个税,这件让工薪族喜大普奔的好事,却引发了房东担忧被税务局查缴出租房屋税收的恐慌,房东、中介、房客三者间正在上演一场博弈。 多位税务局人士就此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目前
“中国证券报”微信公号1月6日消息,房租抵扣个税,这件让工薪族喜大普奔的好事,却引发了房东担忧被税务局查缴出租房屋税收的恐慌,房东、中介、房客三者间正在上演一场博弈。
多位税务局人士就此表示,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目前税务部门很难掌握住房租赁的具体信息,以此作为征税的税源有相当大的难度。
房东不愿意配合租户登记
在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小许,近日接到了单位人事发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说明。信息采集表中租房一项,要求提供房东或中介机构的相关身份证号码、姓名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房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房地址等都是必填项,不填的话则没法上报。据了解,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佐证资料,须要在填写信息第二年的汇算清缴期(即次年的3 月1 日至6 月30 日)结束后五年内留存备查。
小许承租的是某大型租赁机构的房子,目前租赁机构给他的说法是,可能1月中旬前公司才会有消息,究竟能不能填写他们的信息。
“房东直租房客”模式的承租人,已经陷入了与房东的扯皮中。
房客程小姐表示:“房东一年也见不到一次,平常联系特别少,贸然去要身份证号,人家难免会有戒心。”
房东一方也有忧虑,拥有多套房产的赵前(化名)就表示:“国家征税我们支持,但如果房客拿着你的信息,去做别的事情了呢?”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业主担忧租赁行为被记录后,未来会涉及到房地产税等更多的税费。这种情况下,不愿意配合租户登记也就成为了必然。以北京为例,租赁行为的备案比例非常低,不足一成,从全国来看,估计连1%都不到。
中证君为此也采访了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士,福建某地税务局人士表示,目前个税抵扣工作刚刚起步,工作也在摸索,目前很多收上来的材料信息都不全,只能退回去让重新填写。
至于是否会掌握房东信息用以后续征税,该人士表示,从税务部门的角度看,目前要核实租房信息难度很大,住房租赁的具体信息,如房屋面积、房东拥有几套房产以及房东与租客间的账目往来情况都不掌握,以此作为征税的税源有相当大的难度。“现在市场上,很多个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也不够规范。我们连房东的银行信息都掌握不到,更谈不上征税了。”
房租抵税每月减少100元左右支出
从此次个税抵扣的力度来看,单就租房一项,以在北京租房为例(直辖市、省会城市等租房扣除:1200元/月),可预计为租客每月减少100元左右的支出。
针对个人出租房屋在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个人出租住房,一类是个人出租非住房。
业内人士介绍,个人出租住房可按5%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应纳的税款等于含税销售额乘以5%。如果个人出租住房租金收入是5000元,承担的税款为5000乘以5%,为250元。
对于个人出租非住房,在选择综合征收率计征方式的情况下,两档综合征收率保持不变,而在适用综合征收率的月租金收入临界点上较前有所变化。营改增后,计算税金的月租金临界点为31500元。即月租金在31500元(含)以下的适用7%的综合征收率,月租金在31500元以上的适用12%的综合征收率。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租金抵扣个税的政策,在具体操作中形成了很多细节性问题,类似问题也引起了市场的关注。此类问题的解决,有助于积极推进个税改革,也有助于积极培育租赁市场的发展。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由租赁机构作为出租方来向租客提供信息用以扣税,可以规避房东信息泄露和房客索要房东信息困难等问题。那么未来,房客将更有意愿承租专业房屋租赁机构的房子,而房东也更加愿意向专业房屋租赁机构出租房子。
未来需培育成熟住房租赁市场
个税抵扣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试之于住房租赁市场,却意外出现争议。相关人士也指出,这也反映出住房租赁市场的不成熟。
贝壳租房统计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的租房人群近2亿人,无论是政策走向、行业发展、企业动作,还是消费者诉求,都有了更为清晰的需求和信号,住房租赁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成长势能。
华泰证券研报称,我国租赁人口和租金水平将有较大提升空间,住宅租赁市场规模有望由2017年约1.2万亿元提升至2025年约2.33万亿元,由此产生的个税抵扣规模也十分庞大。
过去一年,住房租赁市场诸多乱象屡见报端
2018年8月,北京市住建委集中约谈自如、相寓、蛋壳公寓等主要住房租赁企业负责人。明确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不得以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得通过提高租金诱导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抢占房源。
2018年末,多家住房租赁企业传出爆雷跑路,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和过度金融化受质疑。与此同时,各地也加强打击黑中介、二房东、一房多租等不法行为。刚刚结束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要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补齐租赁住房短板。
严跃进表示,从租赁市场发展的角度看,租金抵扣个税本身是为了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所以从稳定租赁市场的角度看,也需要稳定此类租金的概念,这才是一个积极健康的租赁市场发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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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4: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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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房产税只在重庆和上海试点,还没有进入全国推广阶段,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上海:上海人二套房,超出的面的房价的百分之70乘以百份之4就是应征税,上海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超出部分征收,外地人只要买房就征收。重庆:目前只针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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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税收是很多的,各种类型的收费都有的啊,而且还有很多的一些基本的名头,比如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还有一种税收是从租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现在楼主问的那种不动产的登记税收还没有开始征收的,只是一个传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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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土地使用税是根据使用土地的城市或城市的区域位置以及使用性质不同,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会有所区别,目前执行的标准是:(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纳税人在缴纳土地使用税要根据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数据为准。答案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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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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