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拆迁所需要的批文有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政府有权征地但必须合法。征地程序多、要求严,"五条批文"缺一不可。县级政府仅有规划权,其他四条批文的权限属于国务院或省政府。很多地方仅以地方政府的规划图(县城乡建设局有规划权)糊弄、蒙蔽群众,群众要有识别能力。首先要求政府提供"五条批文",如果没有或不全可以认定违法,群众有权拒绝并举报。
全部5个回答 >哪些项目需要征地?政府征地拆迁所需要的批文有什么?
152****8699 | 2019-11-18 10:03:56-
135****5741 政府征地拆迁所需要的批文有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政府有权征地但必须合法。征地程序多、要求严,"五条批文"缺一不可。县级政府仅有规划权,其他四条批文的权限属于国务院或省政府。很多地方仅以地方政府的规划图(县城乡建设局有规划权)糊弄、蒙蔽群众,群众要有识别能力。首先要求政府提供"五条批文",如果没有或不全可以认定违法,群众有权拒绝并举报。 2019-11-18 10:04:44 -
136****8511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019-11-18 10:0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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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599 一、由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四、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五、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一.征地部分:政府有权征地但必须合法.征地程序多/要求严,"五条批文"缺一不可,县级政府仅有规划权,其他4条批文的权限属于国务院或省政府.很多地方仅以地方政府的规划图(县城乡建设局有规划权)糊弄/蒙蔽群众,群众要有识别能力.
首先要求政府提供"五条批文",如果没有或不全可以认定违法,群众有权拒绝并举报,在省市县举报/投诉/诉讼等于瞎折腾,所以应向中央相关部委实名举报或群众联合起来集体北京越级上访才有一定效果.村民的承包地都有承包证书__受法律保护,不要轻易签字.如果政府单方面将钱打入"一卡通",只要你一分钱不拿,地你照种,还是你的.
2.拆迁部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返还比例1:1.5;房屋如果在规划区内(以地方政府规划图为准)的农民,你的房屋可以按照集体土地(宅基地)安置,也可以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安置(1:1.5)__依据是2011年**高院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审理通知(可以百度查询).怎么更有利自己权衡.如果你的房屋在街道或马路边,因为区位优/价值高,可以要求原地或就近返还,属于门面房.不要轻易签字,如果签字,合同一式两份(政府一份,拆迁户一份),政府方面必须由拆迁办主任或县长(区长)亲自签才能合法有效.为了"公益性"(建设道路/桥梁/医院/**/码头/机关政府/机场/军事设施等),并有"五条批文",政府可以"强拆";为了开发/建设"非公益性"目的,政府无权"强拆". 2019-11-18 10:04:28 -
147****5334 1. 由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019-11-18 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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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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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5.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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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征地公告(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2、征询村民意见(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政府)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4、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5、征用土地公告*(市县人民政府)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 或市级国土资源局)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具体需要的文件:(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含汇总表);(四)建设用地申请表;(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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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四、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五、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一.征地部分:政府有权征地但必须合法.征地程序多/要求严,"五条批文"缺一不可,县级政府仅有规划权,其他4条批文的权限属于国务院或省政府.很多地方仅以地方政府的规划图(县城乡建设局有规划权)糊弄/蒙蔽群众,群众要有识别能力.首先要求政府提供"五条批文",如果没有或不全可以认定违法,群众有权拒绝并举报,在省市县举报/投诉/诉讼等于瞎折腾,所以应向中央相关部委实名举报或群众联合起来集体北京越级上访才有一定效果.村民的承包地都有承包证书__受法律保护,不要轻易签字.如果政府单方面将钱打入"一卡通",只要你一分钱不拿,地你照种,还是你的.2.拆迁部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返还比例1:1.5;房屋如果在规划区内(以地方政府规划图为准)的农民,你的房屋可以按照集体土地(宅基地)安置,也可以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安置(1:1.5)__依据是2011年**高院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审理通知(可以百度查询).怎么更有利自己权衡.如果你的房屋在街道或马路边,因为区位优/价值高,可以要求原地或就近返还,属于门面房.不要轻易签字,如果签字,合同一式两份(政府一份,拆迁户一份),政府方面必须由拆迁办主任或县长(区长)亲自签才能合法有效.为了"公益性"(建设道路/桥梁/医院/**/码头/机关政府/机场/军事设施等),并有"五条批文",政府可以"强拆";为了开发/建设"非公益性"目的,政府无权"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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