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1,Ⅰ级,特别重要或对防水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设防要求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2、Ⅱ级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防水合理使用年限1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设防要求二道防水设防;3、Ⅲ级一般的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0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4、Ⅳ级非永久性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材料,设防要求一道防水设防.
全部3个回答 >高层建筑防水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137****4525 | 2019-11-14 12:49:29-
144****9795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四级:
一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二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0.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任意100 ㎡防水面积不超过2处。
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防水面积的0.2%,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 ㎡,任意100 ㎡防水面积不超过3处;其中隧道工程还要求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 / (㎡.d),任意100 ㎡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 / (㎡.d)。
三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 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 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L/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四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d),任意100 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d)。
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设防,将防水等级分为四级。《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同时废止。
根据《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屋面工程分两级: 2019-11-14 12:50:06 -
158****4725 屋面防水等级,主要是屋面防水的能力,要想区分各等级,一般根据施工工艺和选用的防水材料。
各级防水的具体材料没有明确的要求,只要达到防水能力和使用年限即可。
关于屋面防水1、2、3级的具体要求见下面:
1、屋面防水等级1级:
应用场合:特别重要或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
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
设防要求: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
2、屋面防水等级2级:
应用场合: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5年;
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 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2019-11-14 12:49:57 -
136****1311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
1,Ⅰ级,特别重要或对防水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设防要求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
2、Ⅱ级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防水合理使用年限1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设防要求二道防水设防;
3、Ⅲ级一般的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0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宜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4、Ⅳ级非永久性建筑,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5年,防水层选用材料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材料,设防要求一道防水设防. 2019-11-14 12: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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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 Ⅳ Ⅰ级设防的是指特别重要,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要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 Ⅱ级设防是大部分,为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15年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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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等级分为Ⅰ~ Ⅳ,其中永久性工程分为Ⅰ级~Ⅲ级Ⅰ级设防的是指特别重要,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国家级国际政治活动中心,国家级博物馆、档案馆,国际机场,重要纪念性建筑,像人大会堂、国宾馆、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馆等,影响国际声誉的建筑,一旦渗漏会造成珍藏物不可挽回的损失的使用场所和工业建筑仓库、实验室建筑,一旦渗漏就会造成严重灾害的建筑等,均属Ⅰ级设防,要求合理使用年限25年。Ⅱ级设防是大部分,为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如城市中较大型的公共建筑、重要的博物馆、图书馆、医院、星级宾馆、影剧院、会堂、车站、大型厂房、恒温恒湿车间、实验室、别墅等,包括超过12层的高层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Ⅲ级指一般建筑,包括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普通住宅、一般办公楼、**、旅馆等,合理使用年限10年。Ⅳ级为临时永久建筑,如简易宿舍、车间、计划改建的临时防水的建筑,合理使用年限定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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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根据重要程度分四类建筑,一类是特别重要的建筑,设计耐久年限是100年,普通建筑属于二类建筑,设计耐久年限为50年,三类的是25年以下的次要建筑,四类是15年以下的临时性建筑。楼下说的对,是应该分规模。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只作为按工程类别取费的依据,各级企业的营业范围,仍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管理条例》执行。〖一〗一般土建工程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类建筑工程1. 十二层(按能计算建筑面积的)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层建筑。2. 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单层建筑。3. 设有双层吊车或吊车起重能力在五十吨以上工业厂房。4. 十层以上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简体结构工程。5. 高度在五十五米以上,或直径在二十米以上(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八十米以上),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一千五百立方米以上的构筑物。6. 球型、椭圆型、双曲线型、圆锥形等复杂形状的钢或钢筋砼结构的构筑物(不受本条第5款的限制)。7.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物。8. 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其建筑面积占本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的多层建筑物。【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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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规范:1 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2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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