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买的房子,却出现了质量问题,甚至严重影响居住。不少人为此焦急上火,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该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三种,一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墙有问题;二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质量问题,比如渗水、墙皮脱落等。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上有不同处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综上所述,遇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采取什么手段维权。法律规定了多种方法,具体选择哪一种,当事人应该衡量采取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全部3个回答 >安置房质量如何?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151****1322 | 2019-10-31 19:39:52-
143****5075 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但不影响正常的居住使用,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内进行修复。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的费用及相应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安置房出现问题首先要维权,那么就需要确定这个问题的根源在开发商身上。至于如何确定空口无凭,需要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去进行鉴定,鉴定完毕才能确定是谁的问题。
业主也可以先把开发商起诉到法院,然后再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去找全威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样如果责任是在于开发商身上那么鉴定的费用也需要开发商来承担而不是刘先生自己。
开发商对其所售出的每一套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内都承担法定的保修义务,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如果因维修而对其正常使用房屋造成一定影响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9-10-31 19:40:22 -
158****3583 拆迁安置房的开发单位是开发商和当地政府,如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找以上两者承担责任,注意质量保证期限,一般是两年,防水等是五年,超过保修期限的需要收费维修,但是主体结构重大质量可以终身问责。 2019-10-31 1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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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541 目前,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主要有两种情况:
1.房屋交付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要求开发商履行维修义务遭到开发商拒绝或开发商无故拖延而引发争议。 2.商品房交付时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拒收房屋而引发的争议。
关于第一种纠纷,解决起来相对较为简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修复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只要在保修期限内,开发商都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不履行维修义务或者在业主正式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上门维修,那么,业主可以找第三人进行维修,由此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都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
第二种房屋质量纠纷。如何确定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屋的质量标准,就成了解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此类争议的关键。
(一)如果房屋的确存在质量问题,而且该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即使业主接收了房屋也无法进行正常的装修、入住,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业主完全有权拒收房屋并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该规定,开发商向业主交付商品房的质量标准除了满足前面所讲的应当是“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之外,还必须是具备使用条件的房屋,即业主在收房后就能够正常入住使用。
另外,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对于合同标的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时,如何确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实际上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对于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而作为业主来说,购买商品房的主要目的大多数情况下是为了居住使用,因此,如果业主所购买的房屋不能入住使用,那么其购房目的显然不能实现。因此,从业主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定目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开发商交付的商品房也应当具备使用条件。否则业主有权拒收房屋,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二)如果开发商向业主交付的商品房仅存在一些小的质量问题,比如小的质量瑕疵,而该瑕疵又并不影响到业主对房屋的正常使用,那么此种情况下,业主拒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显然也不具有合理性。
因为,开发商对其所售出的每一套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内都承担法定的保修义务,此种情况下,业主可以先行收房,然后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如果因维修而对其正常使用房屋造成一定影响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9-10-31 19: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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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买的房子,却出现了质量问题,甚至严重影响居住。不少人为此焦急上火,当房子出现质量问题时,应该怎么办?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三种,一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比如地基、承重墙有问题;二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效果不达标等;三是其他一般的质量问题,比如渗水、墙皮脱落等。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上有不同处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综上所述,遇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采取什么手段维权。法律规定了多种方法,具体选择哪一种,当事人应该衡量采取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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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但不影响正常的居住使用,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内进行修复。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的费用及相应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安置房出现问题首先要维权,那么就需要确定这个问题的根源在开发商身上。至于如何确定空口无凭,需要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去进行鉴定,鉴定完毕才能确定是谁的问题。业主也可以先把开发商起诉到法院,然后再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去找全威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样如果责任是在于开发商身上那么鉴定的费用也需要开发商来承担而不是刘先生自己。开发商对其所售出的每一套商品房在保修期限内都承担法定的保修义务,业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义务,如果因维修而对其正常使用房屋造成一定影响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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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第二类问题就是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那么业主在这时可以依法请求拒绝收房,在开发商整改完所有的质量问题之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另外,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由于延迟交付而造成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已经办理完入住手续,在入住之后发现这些问题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期间的损失,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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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是不均匀沉降导致的房屋开裂。。。房屋开裂还有其他问题导致的。。。。这个问题只要找房屋的开发商了。。不管他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都是有开发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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