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本地的公租房信息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网上申请公租房的时候,可以打开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在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可以查询,查到查询入口,输入您的身份证号和公租房受理号即可查询出您申请的审核进度。经审核通过的,一般会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电话通知,或者是会通过挂号信方式先后向公租房申请表上所留通讯地址寄送配租、入住通知书。公租房各个地方的政策有所差异,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摇号方式,其结果通常有两种方式查询: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登记现场直接查询;网上查询。其中网上查询,由于各个地方摇号结果公示网站不一样,因此建议你咨询当地国土管理局。但是,不同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对廉租房申请条件限制都有不同。
全部5个回答 >廉租房怎样选房?廉租房如何公示
151****0914 | 2019-10-27 06:03:54-
146****1136 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北京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三、配租管理:
1、租房补贴
已确定为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在6个月内落实租赁房屋,并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租房补贴协议》,报住保办备案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分向房屋出租人发放《北京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发放通知单》,房屋出租人持通知单和身份证件到住房办指定的地点按月领取北京廉 2019-10-27 06:04:14 -
147****9930 廉租房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需要公示细节部分如下:
第十七条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第十九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条
对轮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七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廉租房申请流程如下:
一、准备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文件,我们在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9-10-27 06:04:07 -
152****0862 为确保我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按照《西和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经申请人申请,住房保障部门核查,现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七日(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有异议,请及时如实监督举报,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被确定为配租对象。
监督举报电话:
西和县监察局:0939-6621317
西和县住房保障办公室:0939-6624286
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对象公示名单附后
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1日
关于西和县城南廉租住房抽号选房结果的公示
为确保我县廉租住房配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按照《西和县第四批廉租住房共有产权配售实施方案》,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下午三时在建设大厦七楼对已缴清房款的城南廉租房保障家庭进行了抽号选房,现将抽号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对抽号选房结果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如实监督举报,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与申请家庭签订合同并交付使用。
监督举报电话:
西和县监察局:0939-6621317
西和县住房保障办公室:0939-6624286
附:西和县城南廉租住房配售抽号选房记录表
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0-27 0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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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号规则 ABCD四组依次进行 一、摇号前,区房管局(区房委办)向廉租住房申请人书面送达廉租住房配租摇号通知书。 二、所有廉租住房申请人应参加摇号活动,因疾病、残疾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申请人(或被委托人)持摇号通知书、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摇号活动。 三、摇号采用摇号机选号,按摇出姓名、身份证号的先后确定申请人选房顺序。摇号分组进行,残疾人家庭(指有肢体残疾一、二级或视力残疾一、二级人员的家庭)单独摇号。 1、分组方式:(1)残疾人家庭(指有肢体残疾一、二级或视力残疾一、二级人员的家庭)分为:A组(独单)、B组(偏单);(2)其他配租家庭分为:C组(独单)、D组(偏单);(3)单人家庭摇号工作按市房管局安排进行。 2、摇号顺序:按照A、B、C、D分组顺序依次进行。 3、摇号方式:采取在现场由选定的代表上台启动摇号机,随机摇号,每次摇号确定一名配租申请人选房顺序号。 四、摇号的场地各区可根据参加摇号的人数多少自行确定,必须确保安全。 五、摇号全过程应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证人员应现场确认摇号结果并出具公证文书。 六、参加摇号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数据应提前分组输入计算机,录入完毕后,由公证人员对摇号机进行签封,在摇号现场由公证人员当场公开启封。 七、摇号结果现场公布,一经当场公布并公证,即为**终结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八、摇号结果公布后,工作人员应当场与廉租住房申请人确认排序结果,并开具《廉租住房选房通知书》,作为申请人选房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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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新消息。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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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的房管局咨询,政策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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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实行轮候和摇号两种形式,是政府或者系统自行分配,不存在选房,但签订租赁合同的必须是申请人本人,其他人不得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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