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个规定交一年的物业费,物业费一般**低是按季度交的,至于怎么交可以和物业公司协商的,至于收多少,不是物业公司自己说了算的,他必须提供房产局物业管理部门的收费许可证,不过新房交钥匙时,都会拿物业费来卡你,这是很多开发商的手段,其实交物业费和交钥匙是两码事,尤其是交一年的物业费,是不合理的,就和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是无权断水断电性质一样,因为我交了水电费,你可以起诉他
全部3个回答 >预交物业费 合法吗?现在国家规定新房入住必须交一年物业费吗?
133****5252 | 2019-10-18 10:08:29-
156****8777 国家并没有规定新房入住必须交一年物业费,物业费的缴纳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来约定的。物业以不交物业费拒绝交房给钥匙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2019-10-18 10:08:54 -
158****0500 将物业费与交付房屋钥匙捆绑到一起,本身是不合理的.业主是否先缴纳物业费,开发商是否后交新房钥匙,它是两个法律关系。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既考虑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考虑到开发商的利益。近几年,由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引发的投诉成为商品房领域中一个新的投诉热点,不少开发商之所以在签署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要与购房人续签补充协议,主要是要加进自身免责的条款提出免除自己应该承担义务的条件.在开发商提供的购房补充协议中,其起草的补充条款是单方面的,往往不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时,应认真审查各项补充条款,拒绝不合理内容。
物业费是应该在购房者入住后,由业主委员会选出的物业公司来收取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也应由业主委员会来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存在的不合理约定,购房人可以申请撤销。 2019-10-18 10:08:50 -
131****9677 这个各地规定不同,有地方规定不得预收6个月以上的费用,有的规定不得预收12个月以上费用。以杭州为例:
根据《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物业服务费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它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相应费用在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中列支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按以业主为收费对象的原则确定。 2019-10-18 10: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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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并没有规定新房入住必须交一年物业费,物业费的缴纳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来约定的。物业以不交物业费拒绝交房给钥匙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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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并没有规定新房入住必须交一年物业费,物业费的缴纳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来约定的。物业以不交物业费拒绝交房给钥匙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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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并没有规定新房入住必须交一年物业费,物业费的缴纳是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合同来约定的。物业以不交物业费拒绝交房给钥匙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可以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举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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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至于是预交还是后交,一是看合同约定,二是看小区物业运行情况。现在大部分都是预交,花钱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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