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有竣工备案证书的违反预售商品房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全部3个回答 >没有备案证就交房是违法吗?没有备案能办房产证吗?
134****3176 | 2019-10-17 23:30:59-
144****5800 办理了合同备案说明自己购买的房屋具备预售许可条件,但办理房产证还需要符合法定要件,需要开发建设单位在办证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到登记机构申请。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所以建议你还是尽快办理合同备案,这样更加保险。 2019-10-17 23:31:37 -
152****8857 简单的一个问题,开发的客服也是傻了吧
看下合同封面或第一页,那上面有房管局备案科盖得合同备案章。
合同不备案是不能办理的,更不用说开发公司办理大产权证(产权备案表)。既然在办大产权了,就应该已备案,数五证齐全。 2019-10-17 23:31:28 -
144****2697 办理了合同备案说明自己购买的房屋具备预售许可条件,但办理房产证还需要符合法定要件,需要开发建设单位在办证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到登记机构申请。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2019-10-17 23:31:21 -
135****8775 开发商没有办理好大的产证你是不可以办理自己的小产证的,只有他的大产证办好了才可以具体分割到户,而且你的购房合同不备案是没有办法办理产证的,房产交易所是不受理没有备案就办理产证的客户,国家对不动产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也是为了保护你的利益
具体的办理流程是:你签署的合同在开发商交房后房产局先备案-交纳相关税费-办理房产证(7个工作日)-办理土地证(15个工作日),一般开发商如果是所有的房子统一办理的话一般承诺都是三个月之内出来,我是一名房产策划人员,希望提供的资料对你有所帮助 2019-10-17 23: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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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实际就是一栋楼或者是楼的几个单元(比如楼的单元间由施工缝分隔)的竣工验收证明,只是证明本单位工程经过了竣工验收(当然是不是你所购的楼还不好说),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是整个工程的验收,比如小区的市政、配套设施如水、暖、电,绿化,车库,道理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这个工程还要一些不完善及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这时候你买的房子,即使你住进去,那也算“期房”,而不是“现房”。至于这是否符合交房条件,没有明确的规定,要看你们购房合同的约定。另外,在没有获取竣工备案表之前,你肯定拿不到房产证的,这个你一定看合同里关于房产证的有关规定,要有明确的延期赔偿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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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没效的,建议直接到指定的中介或者按揭公司做网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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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开发商违规交房,没有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向开发商索赔。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何谓两书?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把与质量相关的问题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何谓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备注。 【提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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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已在房产局登记好了)上的名字可以改,需要出具相关报告然后由开发商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支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改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第一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第二种情况: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但是相比第一种情况麻烦不少。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第三种情况: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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