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按揭的房子可以转卖。一 、出售按揭中的房子有以下方法:1、转按揭由于购房人必须取得房屋100%的产权才能出售,而按揭中的房子,银行也是权利人之一,因此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房主可以首先考虑办理转按揭贷款。“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转按揭”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目前二手房市场存在同行转按揭和跨行转按揭两种情况。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转按揭都采用为卖方提前还贷的方式,因此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2、还清贷款后出售通过转按揭的方式卖房较为复杂,那么是否还有简单的方式呢?直接明了的方式就是房主用一笔钱将剩余的贷款还清后,将房子卖出。这样解除房子的抵押,就可以进行交易了。如何凑齐房屋按揭贷款呢?可以通过房主自筹(自身资金储备、向亲朋好友借钱)和利用买家**款两种方式。房主可以与买方协商解决,谈好房屋的价格,先将需要还款的金额拿出还给银行,这样就可以顺利的将抵押贷款的房子卖出了。
全部4个回答 >怎样解除房贷按揭?有收入没有单位还能贷款买房吗
141****9147 | 2019-09-26 06:22:10-
146****4287 不光是购房合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签订的各种合同都可以解除,只是合同的解除,根据解除的方式不同,要满足不同的条件,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的有:第一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建设单位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第二面积误差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实际测量与合同约面积或套内面积的误差比超出3%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人已付的房款退还,同时支付房款利息。第三开发企业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第四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第五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9-09-26 06:22:44 -
156****5039 贷款时还没有放款下来,可以取消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2019-09-26 06:22:41 -
146****4032 担保人如果需要解除担保,要根据担保人、借款人已经出资机构所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来执行。
一、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若借钱方没有还清贷款,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
二、如果一般保证则要到借钱方确实不能偿还之时才能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贷款机构能直接在贷款逾期后要求担保人代还借款,在担保人代为偿还借款后,能取得代位追偿权,取得后能要求借钱方偿还自己的代偿债务。
三、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2019-09-26 06:22:35 -
132****5465
按揭买房是当今社会购房的主要方式,对于购房者来说要签订两个合同:购房合同与房贷合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那么根据上述规定,在购房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后,房贷合同必然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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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1、2010年2月26日,吕某先是与天地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吕某购买天地公司开发的别墅一栋。
2、2010年3月19日,吕某又与浦发银行南昌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浦发银行南昌分行提供180万元贷款给吕某用于购房,并将贷款转入吕某指定的天地公司在浦发银行南昌分行的账户内,天地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3、吕某与天地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为套取银行贷款而签订的虚假合同,经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4、随后吕某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请求解除借款合同。
03▶
争议焦点
购房合同因开发商与购房者恶意串通确认无效,贷款合同能否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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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
因吕某与天地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为了骗取银行贷款,不具有购买、出售商品房的真实意思,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借款是独立于购房的意思表示,且发生在不同主体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仅导致《个人购房借款(综合)合同》的担保物发生变化,两个合同之间并不具有从属关系,前者无效不会当然导致后者无效。浦发银行在签订《个人购房借款(综合)合同》过程中,审查了吕某的**款收据和工作及收入证明材料,吕某也在相应的借款表格和笔录上签名确认相关情况,浦发银行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查义务。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天地公司和吕某将骗贷情况告诉了浦发银行,也不能证明浦发银行知道或应当知道骗贷行为的存在,银行是被欺诈的一方。吕某与天地公司恶意串通骗取贷款,扰乱金融秩序,并不能导致吕某与被欺诈的浦发银行之间的《个人购房借款(综合)合同》无效。 2019-09-26 06: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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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款是银行借钱给你的。房贷合同只是你跟银行之间的关系。所谓的终止合同,也需要把你借银行的钱还清了,才可以终止合同。违约金就是大概是1个月的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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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怎样解除房贷按揭答
银行没有放款是可以取消,已经放款的不能取消,因为钱已经转账给开发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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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购房合同,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签订的各种合同都可以解除,只是合同的解除,根据解除的方式不同,要满足不同的条件,可依法解除购房合同的有:第一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建设单位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第二面积误差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实际测量与合同约面积或套内面积的误差比超出3%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人已付的房款退还,同时支付房款利息。第三开发企业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开发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第四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第五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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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程序1、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2、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4、**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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