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一下楼上的错误。。。。协议本身就具有法律责任,你就是做公证,只能公证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又是矛盾的。。。风险肯定是有的,建议你们签署合同的时候**好找几个见证人,然后协议上违约责任写重一点。以前我签署过这样的合同,不过时间是一年,这个是5年,所以你要三思。。。如果必须要买的情况下。。合同一定要看清。
全部5个回答 >江阴西门车站安置房有售吗??请问有哪个大神能说说?
147****7427 | 2019-09-24 15: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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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333 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19-09-24 15:42:16 -
131****0134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09-24 15: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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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204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
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
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所有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
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2019-09-24 15: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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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过户 农民安置房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本身就没有房产证 更不可能过户了。小产权房只能进行合同转让与买卖但是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考虑安全问题的话建议去公证处公证 但是至于是否能进行公证和费用多少 抱歉 我并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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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政府征收拆迁,给予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居住的继承人赔偿安置房3套,共计245平方米。这只是把房产的价值换成另外一种方式体现出来,其实之后的245平方米的3套房产价值就是那遗留下来的80平方米的房产价值。两类房产的性质是一样的,都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但是,80平方米房屋被拆迁后,这个房子就不存在的,转而存在的是安置房3套,自然继承者们就有权案份额继承这3套房产。 有关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到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中国金牌婚姻家庭律师团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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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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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大幅度上涨了!像北京,深圳,上海等大城市都有降价的趋势,北京已开始降价了,而且有的房地产,都打出买房送奥迪的促销口号。随着,国家对房地产的进一步宏观调控,银根收紧,第二套住房政策等等。我想大幅度的上涨是不会有了,也许会有小幅的上涨。甚至会有全范围的降价。如你要买房,还是好好观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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