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全部4个回答 >安置房建好了吗?安置房规定是什么时间建的?有人帮忙回答下吗?
133****7090 | 2019-09-24 10: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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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134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
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一方面,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变形物,而不属于孳息。变形物通常是以原物的灭失为其产生的前提;而孳息的产生通常并不依赖于原物的灭失,相反,通常其是在原物存在的情形下产生的。拆迁补偿款不能适用孳息权随交付变动的规则。另一方面,拆迁补偿款是卖方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的,并非没有合法的依据,因而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款。 2019-09-24 10:24:29 -
151****1801 没有相关规定。用水泥和砖不是使房子更牢固吗?那你想用什么材料建房子,用泥土吗?你这种说法很可笑。 2019-09-24 10: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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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877 拆迁安置房如何买卖以及交易注意事项:
1、签约前一定要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
2、违约金不应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在未过户前让房主提供担保。
4、买卖双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是要等产权办好后再过户。而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2019-09-24 10:2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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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有资质要求的,带有福利在里面,不是针对每一个人,依照安置协议登记姓名办理房产证,规定是安置房,不允许过户,需要安置房所有人,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自由买卖,转让,过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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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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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奥特莱斯是威尼斯水城的高端配套,现在还没建好,威尼斯水城是奥特莱斯小镇的住宅项目,也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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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开盘并不是房屋已经建好了。通常情况下,开盘的时候房屋的主体已经建造完成了60%,但是房屋内部的软装还没有到位。如果购买的期房,在开盘时只能进行办理购房合同以及房屋贷款等相关环节,并没有办法立刻进行入住,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那么在办理完上述相关手续之后,就可以交房。楼房开盘主要是由于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房屋销售许可证,也就意味着可以合法的对外进行预售房屋,这也是房地产商将房屋正式推向市场的一个活动。通常情况下开盘的时间也没有硬性的要求,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房屋之后,在购房合同中就会标明交房的时间,如果没有按时的进行交房,那么业主也可以根据购房合同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从而让开发商对于业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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