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咨询一下,不过要是农村户口应该是不可以,相关文件规定必须是城市户口且满三年以上才可以去户口所在地申请。而且规定了如果低保户购买住房了,就不可以再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了。
全部3个回答 >退了廉租房还可以享受低保吗?怎么规定的呢?
133****2071 | 2019-09-21 13:42:08-
134****8974 按政策和低保无关是指收入政府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当然还有其他条件没有说你是低保就能享受廉租房。
2019-09-21 13:42:32 -
155****8121 这个问题,就要看你的家庭收入如何了,如果你的家庭收入平均水平,超过了低保待遇,那么就不可以再享受低保待遇了。如果还是低于低保水平,那么还是继续享受,由低保补足其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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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2019-09-21 13:42:28 -
153****4100 廉租房的名字是你的就可以买。享受低保的,不一定居住廉租房,居住廉租房的不一定都享受低保。就是说廉租房与低保不是捆绑的。有没有买廉租房的资格与是不是低保户完全两码事,没有享受低保不影响购买廉租房的资格。主要是廉租房名字和钱的问题。
2019-09-21 13:42:24 -
143****0368 按规定低保户可以买或租廉租房,所以可以。具体购买廉租房以名还可不可以享受低保去当地社区居委会咨询一下让工作人员告诉你,各地有各地的的政策规定。
2019-09-21 13:42:20 -
132****4643 针对低收入人群,国家是有政策扶助的,既然享受了低保,说明你已经被国家列入扶助对象,既然叫廉租房,说明国家也是针对低收入人群而采取的购房优惠政策,两者是不存在冲突的
2019-09-21 13: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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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住房公积金:1.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2.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1. 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2. 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3. 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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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身份证件、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即: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不得再申请公租房。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公租房点建立轮候顺序。在住房配租时,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选中者签租赁合同;摇号后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轮候号作废,但可重新申请轮候。 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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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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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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