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廉租房属于租赁的形式,是不能办理落户的: 1、当事人在当地实现就业,并且符合当地的入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把户口迁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公共户籍落户; 2、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该廉租房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住建部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全部3个回答 >廉租房可以迁户口吗?怎么规定的呢?
139****8185 | 2019-09-21 10:56:23-
152****5946 公租房的产权不属于个人,租住人员不能将户口迁入。必须在取得个人产权的房产才能迁入户口。经适房就可以迁入户口。 2019-09-21 1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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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484 1、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购房年限、房产面积、房屋总价、房屋所在的地理位置、社保参保年限、申请领取居住证的年限等的不同来判断;
2、该条件在各地区,不同的时间段内,都会有所区别(在当事人不能交验房屋产权登记证的前提下,是不能申请购房入户的);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019-09-21 10:56:34 -
154****7512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2019-09-21 10: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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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但是部分地区在试点,具体要看当地政策单纯公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因为产权属于国家,个人是承租没有权利卖掉,当然公租房现在正在进行改革,部分地区部分房源可以进行买卖;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出售的原因是,目前租金太低,连续出租15年才能收回成本, 为杜绝有人倒卖房源,管理办法将规定租满5年才能买,买后5年才能;具体来说,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目前公租房可买全部产权,也可买部分产权,如果购买部分产权,保障对象出资所占份额一般不低于总房价的50%;如果购买的是部分产权,那么,首次购买部分产权后的5年内,可按原价继续购买剩余的产权份额;超过5年,房价要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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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廉租房没有一个固定的使用期限,各地对申请廉租房都有一个标准,达到标准就可以入住,一旦你某个标准不符合,就不能使用廉租房了。其次廉租房是不能买卖的,它的物权属于政府所有。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个人只有使用权。你的朋友用钱购买的廉租房按照规定是没有房产证的,其次再转卖属于违法。即便是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如果出现问题(比如被发现或者其他情况)按照现在政府的工作作风,翻脸不认帐,强行将房子收回,你根本没地方说理去,廉租房买卖千万慎重,麻烦很多,后果很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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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公租房五年内不准卖 “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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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条件 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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