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正常离职,也就是辞职的话,那么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来,但是如果你是自离的话,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如果是辞职,你只需要到当地社保局转移社保,然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续需要公司正式的辞职文件,身份证,还有公积金账号,如果你是自理的话,可以网上预约,但是预约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具体如下:以深圳为例。直接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你的身份证后六位),然后直接预约,到预约时间后到你所预约的银行柜台办理,然后三天到账。注意:1、如果你是中国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卡,那么你预约的时候只能选择中国银行,但是只要是中国银行就都可以,就看你离的远还是近。2、不好预约,因为网上预约的人数多了,如你在观澜或者龙华你可以试试晚上00:10左右再预约,那个时候网站数据库更新,预约成功的几率大一点。3、登录前要下载密码控件,一般黑网吧的浏览器设置过不能下载,自然就不能登录。4、就算是银行礼拜六日上班,但是你不可能预约到周六周日。5、预约成功后到柜台办理的时候,只需要身份证即可。6、只能提取自己所缴纳部分。**多65%。
全部3个回答 >有谁知道离职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155****8585 | 2019-09-20 14:23:03-
144****5450 可以的
离职后,公积金可以提起,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当事人不是进城务工人员,公积金只能办理封存或者其他使用,不能提取现金。
二、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四、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019-09-20 14:23:37 -
145****2697 提取出公积金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比如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交的房租,超过家庭总支出的15%等等,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满足条件即可提交申请,但审批手续繁琐,短时间内无法取出。 2019-09-20 14:23:29 -
151****4087 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在单位指定的交住房公积金的地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方法如下:
1、提取前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余额避免太少了还去取,等于也拜忙活了。住房公积金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网上查询的,网上查询默认密码是123456。
2、如果是因为辞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公司的财务去领取申请表。如果辞职很久了,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一份申请表。
3、两份证明是需要公司盖章的,一份申请表和离职证明,里面内容不会填写的可以咨询公司人事部的,或者是空着。
4、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然后就是银行卡,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银行卡。
5、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
6、**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 2019-09-20 14: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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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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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1.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2.离职后公积金提取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离职时,企业会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连同复印一份一并带着,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当地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好后并盖上公司的章,可提前备好;还需要带着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还有公积金储蓄卡。3.去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会帮你确认公积金账户是否封存,如果封存了,他会要你签一份承诺书,即两年内不以离职条件再次提取公积金的承诺书;拿着回执单到指定的窗口再去办理取款,可以提现或者转账,**好是带好银行卡去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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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去原单位,到单位具体管理劳资的人力资源部门索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及相关手续,包括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一式三份和提取单一式四份。在这两个相关证明上盖上单位的章(有的单位可能需要办理盖章使用手续,就是说你想使用单位的章,必须办个申请手续,这个办起来就比较复杂了)。盖完之后记得再去找劳资部门的领导,让他帮你办减员,如果一时心急忘记了也无所谓,后面还有补救的措施。第二步:去社会保障局(济南市经七纬二),办理养老保险金转移单。需要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交存根。正常情况下把这两件东西交上就可以了,但前提是必须已经办完减员(身份从在职人员变为离职人员)。如果你之前在单位已经办了减员手续就没问题。如果像刚才说的那样忘记了,就需要打电话到单位劳资部门,在电话中告诉他你的身份证号码,让他帮你减员。总之减员就是直接从网上把你的身份改变,也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事情。把养老保险转移证明开出来之后,**好找到附近的复印店去复印一份,待会还要用到。第三步:去济南市住房公积金大厅(千佛山医院对过),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需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一份,离职证明复印件一份,养老保险金转移证明复印件一份,将这四样交上去之后,工作人员会帮你在之前单位索取的审批表和提取单上盖住房公积金的章,盖完之后就可以离开了(友情提示:住房公积金大厅门左侧就有复印店,不过很贵,一元一张。而且很挤,要排队如果之前养老保险金转移证明没复印,这时候就只能乖乖的挨宰了)。终于到了**后一步:银行。这里赞一下,银行的同志态度是**好的,之前办理各类手续的时候完全是人在屋檐下的感觉。到了银行之后,就比较简单了,把之前的审批表和提取单交给他,然后会让你填一下资金转入的账户,后期就会直接把钱打到你的账户上了。到此,所有手续全部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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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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