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1 6 评论 分享 举报
全部3个回答 >离婚后有房贷怎样变更户主?房贷贷款利率4.9打个9折是多少
154****4453 | 2019-09-20 07:31:27-
147****1199 1,正在办理按揭手续的房子如果房贷还未办理出来,变更户主需要开发商同意,撤销之前的购房合同。重新签订更改后的户主名字的购房合同。
2,如果按揭手续已办理下来,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变更户主的话,需要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撤销他项权证的抵押,办理出房产证后,买卖双方才可以去当地房管局办理
2019-09-20 07:31:43 -
146****1686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个人房产同另一方共同共有,但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离婚时,赠与房产的一方主张撤销房屋赠与,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赠与合同,法院如何处理?
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有人认为,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这种约定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应当判令继续履行有关赠与协议;有人认为,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合同法》关于赠与一节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自然赠与协议可以不再履行。
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对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究竟是按《合同法》处理还是按照《婚姻法》第十九条处理?
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往往发生在具有亲密关系或者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合同法》对赠与问题的规定也没有指明夫妻关系除外。一方赠与另一方不动产或约定夫妻共有,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之前,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这与《婚姻法》的规定并不矛盾。
青岛莱西王晓栋律师: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权利是否转移以实际交付使用和变更登记为准,未变更离婚时可以撤销。而动产权利是否转移,就是以是否交付给受赠方,只要给了就视为权利转移了,比如项链、戒指,给了就是给了,不需要去改发票,也不需要在上面刻上受赠人的名字,只要在受赠人手里,就是赠与已经成立不可撤销。
青岛莱西律师王晓栋是有执业20年丰富经历的律师,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与生活有关的法律信息。
山东恒日(莱西)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9月28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现有执业律师10人,实习律师2人,行政辅助人员2人,是莱西地区大型、综合性合伙律师事务所。
山东恒日(莱西)律师事务所商事团队是由青岛莱西市资深商事律师王晓栋律师牵头组建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致力于解决莱西地区的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前制定方案预防纠纷的发生,通过专精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超值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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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07:31:38 -
155****2361 近期,2018新婚姻法颁布、提议放开三胎政策,以及有人大代表提议婚龄降至18岁,引起了诸多争议,不少女性觉得更没安全感了。
有人说:“鼓励女性早婚,用人生中**有精力的黄金十年生孩子,等她们彻底沦为了在职场上毫无竞争力的中年欧巴桑以后,新婚姻法无疑是当头棒喝:别以为房产证上写了名字,房子就有你的一半,万一离婚你也不能分到房子。”
也有人说:“这才是婚姻**该有的样子啊,以前结婚**常听到的纠纷就是女方要求男方在新房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不然不答应结婚。如今新婚姻法更强调了个人的独立性,原来可以靠在房产证上写名字,分一杯羹,现在行不通了。”
2018婚姻新法规中
关于房产是如何规定的呢?
婚姻法
房产划分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在新婚姻法施行以前,房子的归属权由房产证上的户主来决议。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姓名,谁就有权分得房产,这也导致许多人在成婚时要求对方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姓名,以保证这场婚姻“不亏”。
可是新婚姻法施行今后,不再是以户主来决议房子归属权,房产证上即便有名字,也不一定能分得到钱!
婚前婚后的房产归谁?
01
婚前一方出资全款买房
结婚前一方出资全款购房,不管房产证上加谁的名字,都跟加名方没关系,这属于出资方个人财产,不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如果婚前一方出**,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其名下,婚后双方出钱还房贷,另一方也只能得到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的补偿金。
02
婚前双方出资
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在法院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03
婚后父母出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的规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04
婚后买房及还贷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两边没有清晰约好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姓名,都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
★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付出首期款置办的房产,婚后夫妻一起交给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子装修所付出的相关费用,都归于夫妻共同产业,离婚时能够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切割,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具体约定来处理。
05
继承获赠房产
按照相关规定,如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无论在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房屋为个人财产;若是赠与所得的房产,则默认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处理。
2019-09-20 07: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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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查询方式都是所在地的房管局,但只能查自己的,还需要身份证明。只能查到此房是否已经销售或已经定出去了,网上不可能查到房主的个人信息的,能查到的是该房屋的所在地、小区位置、楼号、面积、单元等这些内容。异地的话难说,看房地产信息联网建设到什么程度分析如下: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二、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三、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四、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五、房产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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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正在办理按揭手续的房子如果房贷还未办理出来,变更户主需要开发商同意,撤销之前的购房合同。重新签订更改后的户主名字的购房合同。2,如果按揭手续已办理下来,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变更户主的话,需要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撤销他项权证的抵押,办理出房产证后,买卖双方才可以去当地房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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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上写的更名。不过,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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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正在办理按揭手续的房子如果房贷还未办理出来,变更户主需要开发商同意,撤销之前的购房合同。重新签订更改后的户主名字的购房合同。2,如果按揭手续已办理下来,正在还月供的房子变更户主的话,需要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撤销他项权证的抵押,办理出房产证后,买卖双方才可以去当地房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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