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办理继承公证,凭借公证书到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手续,继承没有税费,只有手续费,不多的
全部4个回答 >老人已过世,安置房能改成子女的名字吗??有没有个人说说的?
136****2354 | 2019-09-19 17: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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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515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把拆迁房置换的新房赠与子女,等同于为子女购房出资,你妻子能否成为受赠者,取决于“房产登记在你个人名下”产不产生“明确表示赠与给你一方”的法律后果。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关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规定,拆迁得来的房子,因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只能视为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您还是担心,也可以让你父母写一个声明进行公正,声明的内容大致就是拆迁房是对你个人的赠与,与其他人无关,类似这样的声明,去公证处作一个公正,那么以后发生纠纷就会有比较牢靠的保障。 2019-09-19 17:42:40 -
157****5350 继承遗产的法定程序: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有效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19-09-19 17:42:34 -
151****3018 老人去世后,房子的产权人不改为子女的名字等于遗产继承未完成,会影响房产的相关处置权。也不能直接简单改为子女的名字,应依法履行手续。根据继承法,去世者的财产有合法继承人,或者根据医嘱决定继承人。 2019-09-19 17: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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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无论做什么生意,都是有风险的。没有只赚不赔的生意。做生意关键是要选择一个好的项目。做生意**主要找对项目,也要有眼光,能看的远,看到别人所不能看的到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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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许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改造成了安置小区,被拆迁户通过拆迁一般能得到两套甚至更多的房屋,除了自用外他们通常会选择出售多余的房屋,而拆迁安置房相对低廉的价格也吸引了一部分购房者。因此在民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安置房买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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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协议书已经公证,就不能改了,不然就是违法行为。你和房东可以再去办理公证,公证更名协议。回迁房应该有土地证和房产证吧,你看下土地证上的土地性质,如果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千万别买,现在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如果是国有划拨或国有出让的,那么你可以考虑一下,确实不错,可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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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的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者入住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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