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已参加过房改房购买,并已拿到房产证.离婚后,无房的一方能否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没办房产证的,离婚后无房一方能买经济适用房吗? 不行,不管有没有证都不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相当于夫妻已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离异后重组家庭,未取得住房一方本人也不能购房,只有配偶可到单位购房。另,这种情况我们单位也有,为房子搞假离婚太多。现有已有明确政策规定。
全部3个回答 >已参加房改还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吗?有没有什么影响吗?
148****8218 | 2019-09-19 13:52:03-
158****4840 五年内没有房屋买卖记录才可以。五年内无房屋买卖记录的可以申请,如果参加了单位房改的,产权是在你名下的不行。
2019-09-19 13:52:17 -
138****3345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2019-09-19 13:52:14 -
133****2695 可以去购买房改房,但需要退还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019-09-19 13: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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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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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从法律上分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区别对待。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政策优惠提供住房保障的,所以一般都以比市场价便宜的价格卖给住户,政府希望给人们提供一个住所,维护社会稳定,所以政府是不支持住户卖此住房的,因为这会影响社会稳定性。 商品房是专门用于投资交易用的,所以购买人无法享受到政府及其他补贴优惠措施。 如果明白了这2点就知道为什么经济适用房买的时候比商品房便宜,但是卖的时候要交额外的税,经济适用房卖的时候所交的税是用来补偿你购买价和市场价的差价的,因为你买的时候享有政府的补贴,所以比市场价便宜,所以你卖的时候要以交税的名义将政府补贴还给政府,这是阻止住户盲目出售房产的手段,而商品房则不含政府干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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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男28岁、女25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含按南宁市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南宁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并在南宁市按时足额缴交一年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户; (三)、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而被拆迁住房的无房家庭户。 特别注明:中低收入家庭指家庭(含夫妇双方)年工资收入低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倍且高于当年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一半的家庭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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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6日起,银海三期、柳太苑(暂名)两处经济适用房将开始接受申请,有条件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可以开始报名了,此次接受申请的两处经济适用房总共可提供842余套住房。已报名申请,且通过资料审核的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在住房面积、家庭收入没有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此次报名申请经济适用房时不用再次提交住房面积、家庭收证明。而以前没有申请的市民则要按照柳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开具住房面积、家庭收证明以及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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