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与容积率大小有关,其次才是建筑面积多少。 别墅是按建筑面积算的,但与土地有很大的关系。别墅价值体现不单是按每栋建筑面积,价格差关键是容积率大小,如:容积率0.30左右比容积率0.60左右的别墅,每平方米价格要高出一倍左右。别墅占地一般均在2亩左右,省会城市的别墅目前在2000W左右,但低于1000W就可以肯定不是别墅啦。别墅本来就不多,单就别墅而言,上海、北京、重庆、深圳、南京比较多,有很多省会城市连别墅都没有呢。 国土资源部对别墅的定义:是指独门独户独院,两至三层楼形式;占地面积又相当大,容积率又非常低。 别墅是包括地下层在内的**多三层的独栋住宅形式,带室内车库。像很多亚别墅、类别墅,如:“四层单栋洋房”、“双拼、联排排屋”、“叠加小高层”都是高档住宅,也叫排屋、洋房,不属于别墅。 别墅(Villa):“口” 双拼(Two Family House):“日” 排屋(Town House):“目” 排屋有公摊面积,中间有共体墙。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别墅花园占地面积在房地证上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的。 别墅的买卖双方合同一般都有注明: 1、本商品房户型为:别墅; 2、独立别墅所属地块(包括别墅占地)占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是指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例如,在1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4。 规划对低密度住宅的大体标准概念,高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2.2;多层低密度住宅容积率不大于1.2;排屋(Town House)容积率不大于0.7;别墅(Villa)容积率不大于0.35。 2006年5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明确,联排、双拼以及Town House等低密度住宅不属于别墅范围,而被划入高档住宅范围。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政府对市场供应量的控制必将引发别墅(Villa)在售项目的价格高涨。 自停批别墅用地的政策出台以来,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便成为别墅的**大卖点。而兼得城市生活便利与低密度住宅形态双重特点的别墅,更是日趋绝版之势。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决定了别墅产品相对其它住宅产品而言,更能保值增值。尤其是高尔夫别墅产品,在国家对“别墅和高尔夫用地双禁”政策下,高尔夫别墅资源更显严重稀缺,使其更具大幅度的**潜力。在美国、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地区,高尔夫别墅的平均**幅度是其他别墅项目的6倍。 中国各级城市都已经没有新建或者在建的别墅楼盘了,以前拿了土地还没开发的,已没有了。目前因不能开发别墅项目,也只能开发排屋、洋房类的高档住宅。 所以,把别墅定义搞清楚就知道了。 现在有开发商采用外观以别墅整体设计的2套双拼,卖给客户后再改成1套别墅,来规避政策上带来的风险及稀缺问题。特别是外观设计整栋的二层双拼,整栋二层双拼容积率低于三层的别墅容积率,这个方法也很不错,但容积率低的整栋双拼改造别墅也会比容积率高的别墅品质及价值要高。
全部3个回答 >别墅征地补偿多吗?有产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别墅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137****3687 | 2019-09-17 21:11:57-
147****1055 不知你是哪里的房产,在沈阳动不动迁与有没有土地证没关系,只要有国有房屋所有权证(大红本),就不能说是小产权,动迁时是按地区补偿,与有没有土地证没有关系.当然这补偿费也可以与开发商在谈,不是固定的.集体土地还有"物权法"保护,所以,你不用担心. 2019-09-17 21: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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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874 如果买你房子的人粮农户口,这就不成问题,房证土地证都可以过户。
但如果买你房子的是非农户口,那么房证是可以过户,因为房屋是输入私产。但土地使用是属于集体所有,无法更名的。 2019-09-17 21:12:52 -
146****5516 肯定要买国有土地证的房子。
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子,其建设开发是国家允许的,你买了这个房子,还可以自由买卖,如果将来拆迁,你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
集体土地证的房子,是不允许进行商品房开发的,所以你的房屋建设是不受国家保护的,因为你的土地权属是属于集体的,所以将来你卖房子的时候,必须征求村集体同意(你认识他们么?),否则你卖不了。而在拆迁的时候,因为你不属于村集体的户口,所以国家也不会给你任何补偿的。 2019-09-17 21: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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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建设,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征用,使之转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取得使用权,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允许全民所有制单位或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关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内容:第四十三条 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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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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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的。《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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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政策主房拆一还一,附房拆二还一,或者采用货币补偿。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没有补偿,只能补偿宅基地上面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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