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民法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意思是房屋所有权转移了,也不能使原有的租赁合同受到影响。如果不规定一个**长的租赁期限,那么就会出现法律漏洞。
全部4个回答 >哪位知道集体土地租赁合同**长几年?
158****8856 | 2019-09-16 14:05:38-
142****041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一种情况土地出租**长可达七十年。
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3、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
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长可达二十年。
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19-09-16 14:06:14 -
142****6192 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在签土地出租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因为土地出租涉及金额往往都会比较大,所以我们必须慎重处理,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
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2019-09-16 14:06:05 -
155****0924 一、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规定?
第一种情况土地出租**长可达七十年。
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
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长可达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
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
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综上,针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土地**长出租时间可达七十年,但是,一般情况来说,集体土地租赁合同**长期限为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因此,在租赁集体土地是,需要谨慎对待,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如还需了解可以继续浏览下面的延伸部分。 2019-09-16 14: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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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要求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并没有要求必须具有会议记录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就生效了。 合同有效,不能随便解除合同,发包方以没有会议记录为由提出解除合同,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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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租赁**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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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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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甲方) :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 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1、甲方将河滩地_____亩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做育苗使用。 2、租赁期限为五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用,且乙方同意按土 地的现状承担。 3、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每年每亩租金为人民币 400 元(大写:肆佰 元整)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 甲方收取租金是开付收款收据。 4、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交纳租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 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6、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租赁期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 7、租赁期内如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该土地的,不属于甲方违约,甲方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无条件做好清拆、搬迁工 作。 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首先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9、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各 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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