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交物业费。二,业主入住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过物业托管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也就是说,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四,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全部4个回答 >有谁知道房屋不住物业费怎么交?
145****4175 | 2019-09-15 16:46:32-
141****6394 业主应当缴纳多少物业费?
业主没入住,可根据当地政策,看看是否能少交物业费。但是,大部分是没有任何拒交的理由的,只有少部分地区支持业主申请空置以后对物业费进行打折,打折幅度从50%到90%不等。
因此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看护你的房子,该房子还是享受到了物业的服务,所以还是得缴纳物业费。因此,入不入住与身份交物业费没有关系,只是可能和你交的金额多少有关。 2019-09-15 16:47:02 -
137****3812 房子没有入住,是否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地6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房屋空置未使用,也应当缴纳物业费。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付。
并且,《**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9-09-15 16:46:57 -
132****9947 房子长期不住,物业费将按照以下方式收取:
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已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交付后长期空置的,其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则物业合同的效力即对每个业主都是有效的。即使业主不在小区居住,房屋空闲,但物业服务使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仍然间接地为业主提供了服务。只要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则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都是均等的。 2019-09-15 16:46:50 -
141****5628 看看你是什么地区了 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有的收取空置半年后50%
有的地方规定三个月后 从第四个月开始按照70%收取
你一定要找到当地的这个类似文件 要不物业公司是不承认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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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为例:
第十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交付次月起计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入住后不使用期连续超过三个月的房屋,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后,从第四个月开始,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2019-09-15 16: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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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应受其约束,负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只要房屋已经交付使用,就应该交纳物业费,虽然您未在房屋居住,但是物业合同并没有解除或者中止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还存在,物业公司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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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所购买的房屋不居住,物业费也需要按时缴纳,因为在和物业公司签署合约时,合同关系上会有明确的规定,物业和业主是供应关系,物业公司在提供相关的服务之后,业主就应该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而且物业公司不会因为单独个人的不居住就停止提供服务,所以即便是上诉到法院,法院也会按照物业法定处理,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对于长时间不居住的业主,可以提前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物业费,大多数的情况之下按照物业费总额的70%支付。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有小区内部环境的维护、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以及小区内的安保,如果业主对于物业的价格有一定的意义,可以收集资料之后向相关的部门提出反应,但并不是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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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按面积一般情况是按房屋房产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费。 但是,现在部分地方还是按使用面积收,这种情况多半发生现在的北方,比如:哈尔滨等地,因为包烧费是按使用面积收取,沿用历史的操作方法,物业费就与包烧费的面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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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物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产权的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应该按照标准全额交纳。少部分地区有地方政策,比如首年不装修,不入住,按70%缴费。可以通过向物业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减免部分用度。终究,你本身还没有享受到物业的任务办事。要是物业不原意,也只能按物业规定,交清办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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