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临沂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人与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为同一人并实行货币补偿的,由被拆迁人自行寻找安置用房,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具体的价格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是内部文件,网上是找不到
全部4个回答 >不拆房屋有安置补助费吗?有哪位网友知道,说说呗?
135****5967 | 2019-09-11 16: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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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769 你想做“钉子户”啊,可以的。也许还能多要点补偿费。
但你说他们压低补偿款是违法的,可以找到相关补偿规定,直接找他们讨说法,不行就到相关部门投诉反映,也可以通过媒体曝光此事,有了舆论压力,相信问题好解决一点。 2019-09-11 16:06:31 -
158****9372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9-09-11 16:06:14 -
143****2037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019-09-11 16: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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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产权时需要缴纳没户20元的登记费。公摊面积肯定是有的,这个得看建设单位的整体规划,现在成都市的房子都不存在有3000的天然气入户费,这部分费用已经包括在房屋造价里面。物管费则根据物业本身的性质而定,还要看小区的总户数,通常是在0.5-0.8元,这个费用是在你接房后开始计算。要是多层的话应该在0.35-0.5元左右!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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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及管理、使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的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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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偿费是只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补偿。补偿原则是不低公告日房屋所在地市场价格,比如您现在房屋价格市场价大概每平米5000元,那么补偿价格则在5000元左右。总平面乘5000元就是房屋补偿费。具体参看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根据房屋位置、装修程度、房屋新旧等因素得出)安置补偿费是安置搬家过渡的费用。根据的描述补偿不合理。可以进一步和拆迁方谈判取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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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土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恢复和发展生产,土地补偿费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人。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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