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购买新建商品期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多两人);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5. 期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6. 售房单位出具的**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7.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8.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9.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10.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二 . 购买新建商品现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多两人);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5. 现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 售房单位出具的**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7.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现房大产证的复印件;8.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9. 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10.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三 . 购买二手房需要双方准备什么材料: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多两人);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5. 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 出售方出具的**款收据、借款人已支付的银行柜面转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7. 出售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8.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收款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出售方签字确认);9.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10. 竣工年限在1990年(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含)及竣工年限在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50%(含)的,应由受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房产评估报告,需额外支付评估费300元;11.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全部4个回答 >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都有什么?
137****5142 | 2019-09-10 13:40:22-
137****1351 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019-09-10 13:41:04 -
152****2434 住房公积金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提取:
1、购买公有住房(包括单位房改房)、集资建房。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售房评估凭证、购房款发票或全额收款收据;如果购买房产局房改房,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无法提供售房凭证的,可提交购房协议书和购房款发票或全额收款收据。
2、一次性或分期付款形式购买的商品房。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购房款发票或全额收款收据。
3、购买二手房。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房屋交易监证书》、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发票及《房屋所有权证》。
4、购房并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贷款当年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购房款发票或全额收款收据、贷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凭证或借款借据;
2、若在贷款第二年度(或以后年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近期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明细表;
3、如提前还清贷款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证明。
5、购房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须提供的购房证明材料。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红线图);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土地使用证(翻建)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建造);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建造);购地款发票(建造)、工程预算。县级以下自建住房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当地乡镇政府的批文及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文和工程预算。
7、大修理自住住房。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房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质量技术鉴定书(C或D级)或规划部门批准住房大修理的有关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算。
8、离休或退休。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离休或退休证。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因公或非因公伤残疾病医疗技术鉴定书》或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有关证明。10工作调离本地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工作调动文件。
11、户口迁出本地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安局户籍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或户口迁入证明或到外读书的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参军入伍通知书。
12、出境定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章程出国出境定居证明。 2019-09-10 13:40:59 -
145****4940 一、各个地方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不同,以重庆地区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为例,需要的手续为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以及身份证原件,未参贷的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重庆地区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三、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职工结清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在结清贷款之日起1年内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2019-09-10 13:40:52 -
153****8991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手续,按照新房期房、新房现房、二手房,分三类表述:
一 . 购买新建商品期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多两人);
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
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5. 期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 售房单位出具的**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
8.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9.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10.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二 . 购买新建商品现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除借款人外的共同借款人**多两人);
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
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提供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5. 现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 售房单位出具的**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现房大产证的复印件;
8.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9. 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10.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2019-09-10 13:40:49
-
答
-
答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婚姻状况在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一、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房贷需提供的材料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13、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一、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三、定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四、特点(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