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房管局要求先挂失、补办,然后再进行过户。
全部3个回答 >没有办理房产证能办理过户吗?谁能说说呢?
142****6703 | 2019-09-10 13:32:35-
145****2824 没房产证是无法过户的。原因在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2019-09-10 13:32:50 -
154****3806 没拿到房产证,不能过户。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其他地区不能办理。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2019-09-10 13:32:46 -
131****1090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和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办理住房过户手续的。
由房产证的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八条
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2019-09-10 13: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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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有办理出来房子是不可以过户的。办理过户需要满足过户的条件。一、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二、一般常见的过户有赠与、买卖两种需要的手续如下:1、赠与:(一)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赠与的理由,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 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三)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房屋户型平面图,房屋赠与公证书;>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契税收据。二、买卖:>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交易手续;>房屋产权登记;>房屋评估报告。具备以上才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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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 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上市交易的。由于目前我国采取的是产权登记制度,如果房产证的所有人不是自己的话,那将无权处理该房屋,同样的也就无权享受到该房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也就是说,如果将来万一该房屋需要拆迁,那自己将无法得到补偿。同时,如果只签订合同,并不能保证**终的结果,如果卖方反悔,同样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尤其是在已经付款的情况下,风险较大。当然,实际中有部分交易者会采取这样的方式,签订协议之后并进行公证,协议中把相关的过户时间等也进行约定。但这仍然取决于双方的诚信。所以**好选购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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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规定不动产过户登记一般情况下必须本人亲自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签字手续,根据你的陈述,你公公没有到现场签字即办理过户手续显然是不合法的;2、你公公有权要求要回房子或主张赔偿损失;3、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自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之日起2年,但自权利被侵犯之日起**长不得超过20年,具体请结合个案;4、具体操作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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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际情况真如你所说,这个交易从头到尾都是不合法的,首先,如果想以你的名义买房,必须你本人到房产局,带着你的身份证签字才可以,或者你父亲带着由公证处出具的你委托你父亲帮你购房的委托公证书才行,普通的委托书也不行。第二,卖房的审核是更严格的,除了房证和契证之外,还需要你本人携带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已婚的是夫妻双方携带结婚证),在房产局声明你同意卖房,这个交易才是有效的。或者另一种情况就是你父亲做为受托人,携带你通过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来委托你父亲帮你卖房。但是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如果想出公证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也是必须你本人到场声明才能出具的。所以说,这个整个交易过程有很多问题,第一,如果是用公证书卖的房,那主要问题就出在公证处上了,如果是直接以你的名义卖的房子那就是出在房产局上了。看来你爸的能力是挺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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