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解冻后才可过户。
全部4个回答 >房产被冻结能过户吗?作用都有哪些呢?
133****2179 | 2019-09-09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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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360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2019-09-09 17:05:28 -
158****9318 一、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在法院解封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如下:
1.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2.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3.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六条 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2019-09-09 17:05:23 -
153****6153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限期解冻房产,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也可以要求与甲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 2019-09-09 17:05:18 -
143****4184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尚未过户的,但若第三人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没有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结合本案陈某在买卖的过程中并不知道黄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支付全额房款后也已向房管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房管局对该申请也已受理,只是在办理的过程中,因房管局的原因致使不能及时过户。
故应该认得陈某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且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规定明确了商品房的交付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交付使用就已经是转移了占有,而占有是根据所有权而滋生的权利,法院不得查封被执行人之外的第三人的财产,故应予以解除。 2019-09-09 17:05:14 -
133****9402 不能,房产被冻结通常是法院冻结,没有法院手续来解冻,就不能继续。
2019-09-09 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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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可以委托办理,方法如下: 一、房产过户一定要公证吗 办理房产过户公证不是所有房产过户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过户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目前需要办理公证的共有四类房产。第一类是个人继承房产,应当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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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不了户的,当场会没收的。又或者过户了,那他那本真的也没用了,因为已经过户了啊。所以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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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把房产证过户到你的名下,才能进行下一次交易.否则可能出现,原来的业主可收两次卖房的钱,而你啥也得不到. 楼主,你这样有点在玩火的味道,你既让原来业主看着你一转手就赚钱,又让政府少收一次税,如果原出卖人见利忘义的话,楼主你就有鸡飞蛋打的可能。当然,如果你和原出卖人关系很熟又是另外一回事。房产交易不同与其他物品交易,他属于不动产,拿不走,只有产权证能证明它是属于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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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被诉前完成全部过户手续,并出了兄弟的房产证。**好之后再让兄弟向银行申请抵押房产贷款,这样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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