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对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所依据的是房屋的产权证。也就是说上面登记的面积是多少,一般都会认可多少。除非是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出入较大,则征收部门会作出认定,是否对超出面积予以采纳。所以需要看征收部门对房屋面积的具体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全部4个回答 >赠送面积协议怎么写?国家规定赠送面积能写入合同中吗
132****6500 | 2019-09-08 09:17:35-
156****8043 “赠送面积”大多为商业噱头。可以计为“建筑面积”的房屋部分而不计入房屋总价的(前提是买卖双方是按单价乘以面积来计算总房价的话),才算是真赠送。若真是这么回事,当然应该就此约定详细描述,写入合同。 2019-09-08 09: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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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281 首先要提请注意:建筑物内的公用面积(例如电信间楼梯间、公共晒台等)以及套内自用的但达不到计算入建筑面积标准的(例如层高小于2.2米的阁楼、地下室、车库、不落地的挑窗)是本来就不可以“赠送”或谈不上“赠送”的。房屋附属的室外天井、院子也谈不上“赠送”。如果将其称之为“送”,那只是商业噱头罢了,本来就不能卖钱的,就做为顺水人情吧。
其次,赠送的本质其实就是房屋建筑面积的计价方式。例如某间房算为赠送,就是在计算房屋总价时,扣除该间房的建筑面积乘以单价得到的优惠价。那才是真金白银的“赠送”。要将其真实意思单独作为合同上的一条详细写明。并约定万一该赠送的面积与实际的有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2019-09-08 09:17:56 -
148****8315 一、赠送的阳台、阁楼等,大多是楼盘的促销手段,但因为很多赠送的属于公共部分或者开发商出于避税等方面考虑,一般不会写进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的面积指的是房屋的建筑面积,但是赠送面积是不算进建筑面积,房屋拆迁时,自然也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二、赠送面积并不同于正常购买面积,它一般不能计入产权面积,因此不能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大多开发商不将赠送面积写入合同内,购房者**好应要求将赠送内容写入补充协议中。
三、首先要清楚赠送部分的真实情况,无论是面积还是精装修,抑或是物业费,购房人都要先了解清楚,如果赠送的附加值是切切实实的,要尽量要求把赠送面积的详细条款切实写入合同附件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这样才能真正受法律保护。对于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不要相信,但要做好只有合同才是正规可靠的。即便不能写入合同,也建议购房人在买房前应该对开发商的承诺留有录音、照相等证据,一旦收房时遇到问题,可以采取集体维权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 2019-09-08 09:17:53 -
157****2071 “买房送花园”、“买房送地下室”、“买一层送一层”……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打出这样的促销字眼,在房价高居不下的如今吸引众多购房者。看似捡到了大便宜,然而交房后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让不少购房者闹心不已。园区张某原本冲着“送入户花园”买的别墅,院子被开发商砌墙隔断,硬生生少了30平方的面积。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无果,张某只得以房屋买卖纠纷为由,将开发商诉至园区法院。
案例:2009年,张某看中了园区一套别墅,不论是整体结构、外观设计还是周边环境都很合张某心意。尤其开发商承诺赠送院子,面积还不小,在别墅一层的楼梯可以**,东西互通,形成整体亭院式格局,非常美观。张某当即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全额支付房款,就等期房到手好好装修一番。
谁知一年后交房时,房屋设计结构大变,一堵新砌的墙将张某别墅的东院隔断,并修改了楼梯朝向,院子减少了约30平米的面积。张某多次要求开发商恢复原状并解决问题,并在《房屋交接书》中注明了问题,开发商称赠送的面积并不属于产权面积,未写入购房合同,并且都是按照设计图纸交付,不存在任何问题,更以领导更换频繁无人主事等诸多理由予以拖延。
眼看交涉无果,张某也无法使用东院,大大降低了别墅的整体使用价值和市场价值,张某只得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损失30万元。
庭审过程中,开发商辩称原告张某在《房屋交接书》中注明是房屋质量问题,而非院子面积缩水问题,但在法院规定限期内未能提交原告张某房屋维修的相关记录和院子、围墙等构建的相关设计图纸,且对自己的主张未提供相应的证据。
开发商还称院子的面积是属于赠送面积,是由张某和邻居公用,未写入购房合同,面积的大小与房屋总价无关,被告作为开发商在法庭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交相应院子隔墙应予拆除的设计图纸。
经审理,法院认为从合同诚实信用及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规范出发,对于房屋及其院子等附属设施的交付应当依照建设图纸的设计进行,开发商无权在设计图纸之外对交付标准进行任意变更。结合现场勘查情况,法院认定开发商的交付不符合设计图纸的交付标准,并采信原告坚持的争议院子应为其独用的主张。
**终考虑到房屋及院子的现状及格局,不适宜将争议院子划归至原告的院内,以免新的邻里纠纷产生,园区法院根据院子的市场价值酌定由被告开发商赔偿原告张某损失16万元。
法官提醒:
开发商基于吸引购房者的目的,抓住购房者“免费的不要白不要”心理,以赠送面积为噱头做宣传并无不可。但是既然已经做出承诺,应做到诚实守信,交房与承诺、设计图纸一致,减少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此外,购房者也应做到理性消费,警惕开发商面积误差设陷阱,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增强通过合同约定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2019-09-08 09:17:47 -
144****6940
读者张先生给华商报《楼市周刊》打来电话说,自己在2006年买了一套120平方米左右的独院房,这套房子除了建筑部分的面积外,还有一个附带的小花园。看到**近要实施不动产登记,他想把小花园的土地面积登记在自己名下,于是咨询了有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进行登记可以,但必须确认这个小花园的土地是属于个人的。”可是由于购房时间较早,又缺乏相应的手续,就在确认这个花园是否属于个人上犯了难。
其实,像张先生这样对赠送的面积能否进行产权登记产生质疑的还不是个例。在楼市周刊的热线中,也有多位读者表达了同样的忧虑。
“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可变空间”、“独院送花园”等买房“送面积”曾是开发商屡试不爽的营销手段。随着今年3月1日起开始进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曾买过这些房源、并得到额外面积的业主,对赠送面积能否被确权,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得以体现,表示关注。
疑问
赠送的面积能否进行不动产登记
“买房送面积”,是指利用设计规范,设计出既可供业主利用,又不计入销售面积或只计一半面积的空间,以提高得房率的一种手段。在房地产促销中,赠送花园、露台、飘窗等全部或部分面积的销售手段曾为开发商的房屋促销“贡献”了力量;在销售的过程中,置业顾问也会着重介绍“赠送”了多少面积、如何实用等,以便吸引购房者购买。去年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实施,过去靠私自改变容积率等非法手段赠送面积,受到限制。
然而,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曾经买房时送空间能否被确权?新购买商品房如何规避送面积的法律“漏洞”,这一问题又一次浮现在人们的视野。
“赠送的面积比较诱人,就是不知道在未来的不动产登记中能否被确认、成为产权的一部分。”在西安市大寨路附近一楼盘的项目部,记者碰见了前来看房的赵先生。他介绍说,之所以会选择在这里买房,就是看中了该项目有近40个平方米的面积可赠送,这么多的赠送面积确实能够为购房者节省一部分的置业成本,但就是不清楚这些赠送面积能否在产权登记中通过。
随后,记者咨询了这个项目,一位置业顾问介绍说,目前所售的户型,均有额外面积赠送,由7、8平方米至数十平方米不等,不过这些赠送的面积是在房屋本身建筑面积之外的,是不计入产权的可扩展空间。未来业主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其变为家庭内部的可利用空间。要是赠送面积大的话,在装修时还可以更改为卧室。
声音
合同约定的赠送可进行确权登记
根据2014年7月1日起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关于地下室面积,《规范》中要求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那么,购房者在买房时,赠送的面积或者“花园”能否在此次不动产登记中计入产权,实现产权“漂白”?
华商报记者咨询了西安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据介绍,对于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能否计入产权,还是要看当初的合同约定。该工作人员以一套建筑12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向记者介绍说,如果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只将其中的90平方米作为销售部分,另外的30平方米赠送给购房者,这样的“赠送”是有产权的,未来的不动产登记,也可将这部分面积计入。而如果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是在房屋本身12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之外的,这些面积则没有产权依据,只是开发商额外给购房者提供了一些具有使用功能的面积而已,是否可以计入产权还是要看当初的约定。 2019-09-08 09: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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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区别是全送面积是送的,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但是面积是不记入房产证面积的,一般赠送是就是飘窗,半送面积就是这个赠送的是一半的面积,另一半是要交钱的,交一半钱,并且这一半面积计入房产证。比如半送面积是个空中花园,面积是2.8m*3m,也就是8.4个㎡,但是只有4.2㎡是计入产权面积的,不过还是要交费用的。 比如全送面积飘窗,面积是多大就是多大,就得直接送不用花钱。 但是要注意阳台,如果阳台是露天本来就是不计算面积的,这个有规定的,如果是半开的也就是记入一半,如果是全封闭的,是不可能送的,就是你要求,开发商也不会同意,所以要注意。
全部4个回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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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摊面积与非公摊面积分别有哪些?1.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共同墙体。2.非公摊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管理用房等不会计入公摊。二、公摊面积怎么计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因此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注意:外墙隔墙量中线,套内墙体全计算;阳台区分封闭否,封闭全算未封半。三、根据国家规定,公摊面积一般有多大?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需要注意的是:1.同一栋楼两梯两户的公摊,要比一梯两户的大,但是一梯两户肯定没有两梯两户的便捷。2.点式楼和板式楼的公摊是不一样的;房子大,公摊就多点;房子小,公摊就会少点;仅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的住户,公摊面积也是不一样的。3.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四、如何规避公摊面积风险?1.向开发商索取公开数据2.索要建筑设计图,让建筑专业人士计算3.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具体公摊面积《合同法》规定,开发商交房时,房子总建筑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不超过3%,误差超过3%,多出的面积由开发商无偿赠送,少出的面积,由开发商负责赔偿业主,同时可选择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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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大名城药店有限公司是2014-06-04在江苏省常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大名城43幢13号。常州市大名城药店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96640,企业法人吴杰,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常州市大名城药店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中成药、中药饮片、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血液药品、疫苗)零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食品(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19354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4020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常州市大名城药店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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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摊面积与非公摊面积分别有哪些?1.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共同墙体。2.非公摊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管理用房等不会计入公摊。二、公摊面积怎么计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因此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其中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注意:外墙隔墙量中线,套内墙体全计算;阳台区分封闭否,封闭全算未封半。三、根据国家规定,公摊面积一般有多大?目前国家在公摊面积上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控制在哪个区间范围内。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的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需要注意的是:1.同一栋楼两梯两户的公摊,要比一梯两户的大,但是一梯两户肯定没有两梯两户的便捷。2.点式楼和板式楼的公摊是不一样的;房子大,公摊就多点;房子小,公摊就会少点;仅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的住户,公摊面积也是不一样的。3.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四、如何规避公摊面积风险?1.向开发商索取公开数据2.索要建筑设计图,让建筑专业人士计算3.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具体公摊面积《合同法》规定,开发商交房时,房子总建筑面积与合同面积的误差不超过3%,误差超过3%,多出的面积由开发商无偿赠送,少出的面积,由开发商负责赔偿业主,同时可选择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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