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全部3个回答 >交房后房子方向变了怎么办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142****4005 | 2019-09-06 14:34:53-
138****3847
1、生活成本,住宅和非住宅的生活成本有所不同,由于非住宅的土地性质是商业或者工业,用电、用水等方面的收费标准也要按照商业或者工业的标准来执行,一般要比普通生活用电、用水的价格高。
2、落户,由于住宅和非住宅的土地性质不同,非住宅是在商业用地上建造的房屋,由于其商业或者办公性质,在国家法律上的规定是不可以落户的。另外,对于综合用地,还要看其是否包含了住宅。
3、而且非住宅类房屋是不限购的,但是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商业贷款购房,且**比例不得低于50%,还款年限为10年。非住宅类房屋还不能落户,不可享有购买房屋地的教育资源。 2019-09-06 14:35:13 -
135****2150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与合同上的结构图为准,否则构成违约。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便面积一致,你们也可依照上述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2019-09-06 14:35:08 -
147****5349 1、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购房者的购房合同在法律看,属于无效合同。
2、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实际只拥有房屋的永久使用权,所以其拆迁补偿要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
3、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对商品房的统一管理范围内,这样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无法有效维护权利。 4、开发资金和建筑质量一般是需要银行和政府进行监管的,而乡产权房在这方面比较薄弱,几乎没有得力的监管机构,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开发建设。 2019-09-06 14:35:01
-
答
-
答
联系你们一起买房的业主,去找开发商,要不退房,要不你就再等等,现在开发商都这样,那这的钱去该别处的房子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房产证和交房不交房是两个概念。房产证未交房当然可以办。交房是开发商交付商品的概念。一般开发商都会给自己一个宽松的时间来交房,所以在交房前后,一般房屋已经具备了合同的交付条件,并且也具备了办证的条件。办房产证很简单,你只要交契税、印花税、工本费、交易费这些费用,带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发票、开发商手上的房地产所有权证即可。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能直接立案处理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对承租人**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我国《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全部3个回答 > -
答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标的,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是其基本义务。但是在现实中,往往会有很多承租人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或是拒绝缴纳租金。对于这种现象,出租人应该怎么处理呢,首先建议大家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解决。当然,协商和调解都不成的话,出租人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支付拖欠的租金。因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且解除合同后,出租人依然享有向承租人主张收取租金的权利。因此,遇到承租人无故拖欠租金或是拒绝缴纳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要求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