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全部4个回答 >怎么拿出公积金好呢?谁能说说呢?
142****9604 | 2019-09-05 12:51:46-
132****751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019-09-05 12:53:33 -
131****9832 1.那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偿还住房本息的;(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2019-09-05 12:53:24 -
134****3298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2019-09-05 12:53:14 -
152****0151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2019-09-05 12:53:04 -
142****3288 1、申请人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符合条件的,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上公章,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单》盖上单位财务章、法人章。 2、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支取单》以及上述与提取原因有关的证件、依据,到住房中心营业大厅申请提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公积金的,需另外提交代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 3、住房中心营业大厅记帐员核准确认符合提取条件的,核定公积金提取数额,申请人凭支取申请书第一联和支取凭证在出纳窗口开具支票。4、申请人必须在支票有限期内到指定银行或所在单位取款,如支票丢失、失窃而被他人冒领的,其损失由申请人承担。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提供婚烟证明。
2019-09-05 12: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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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的计算需要查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规则中规定了哪些构件该计算建筑面积,哪些构件不该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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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0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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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目前4.59%的贷款利率计算,贷款10年,月供款约1561元;贷款15年,月供款约1154元2、公式是:月供额=贷款额*((1+利率)的期数次方-1)/((1+利率)的期数次方*利率)公式比较复杂,这里的“期数次方”是要贷款的月数的次方,比如说贷款10年的就是120次方,3、贷款的余额是按原来当期时的贷款利率来计算的,若当年进行了调整,那供款的额度调整是在第二年的1月才按**新利率标准执行。 4、**后,不忘讲一句,在理财实务中,建议还款人每月的还贷的额度不超过其月收入的40%为佳。这样可以帮助你更好确认你的贷款年限及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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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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