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揭买房期房还贷是从签订贷款合同的之日起,严格的说是从银行放贷之日起,一般是同一天,之后的一个月内,开始还贷。二、期房是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三、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扩展资料:贷款流程(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在接到银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要到贷款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3)开立账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全部5个回答 >高层楼房什么时候办房贷?贷款按揭买房是等交房时再开始月供吗
134****4520 | 2019-08-30 04:03:51-
138****9930 是放款的下个月还款.一般银行多会短信告诉你什么时候还还多少钱的. 2019-08-30 0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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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007 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要具备以上五证,房地产的出售才是合法的,所以贷款和交纳**也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了以上五个证照!
如果开发商具备以上所说的证照,那么再签订购房意向书的时候,会有一项关于贷款手续办理的特别解释,你可以要求按照你的时间安排办理贷款手续,这个就要看开发商是否认可了。但这个就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了,没有什么政策限制。
另外,解释一下,如果该房屋被开发商做了抵押贷款了,那么在出售前是必须要做彻底债务清偿的,否则不能出售。但你又说,该房屋刚起到一层,据我所知,这种未完工的建筑是不可能在银行做抵押的。
**后说一下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确实比商业按揭时间来的慢些,但开发商通常都会给足你办理贷款的时间,只要你不体现出来主观上的拖延,如果是由于银行的工作效率拖沓的,是不会算你违约的。基本就这些了吧! 2019-08-30 04:04:02 -
137****6319
前 言
**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以因房贷政策变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导致无履约能力,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所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的,对其请求可予以支持。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由于相应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当事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所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的,对其请求可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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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小龙:前几天去银行办按揭贷款,发现**近房贷政策变化后自己的条件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贷款办不下来。但是我购房的定金已经交了,这可怎么办才好?
答:别着急,根据**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以因房贷政策变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导致无履约能力,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返还所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的,对其请求可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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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可是我在与出售方沟通的时候,发现自己与其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因政府或者银行政策等发生变化,购房人届时不能取得贷款或者贷款额度不够,应自行筹措资金缴纳房款,否则按已交房款(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我就必须得承担违约责任了?
答: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纠纷时,应当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当事人对相关问题有明确约定时,要严格按照约定内容审查双方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则删)
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已经持续了一段时期,双方当事人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有的对于政策早有预期,事先已经考虑到政策变动的因素,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未来一些诸如贷款不能如期获批、购房资格未获通过等,都进行明确约定。
对于当事人有诸如此类的明确约定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我们认为,应当优先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双方的纠纷。
案例二
小马:**近在准备买房子,已经谈好了,本来如果正常办理手续,也就买到手了。结果对方一看**近房价涨得挺快,就开始故意拖延,企图提价。
本来我想的是,提价就提价吧,反正这房子也是刚需。没想到这几天出了新政策,根据新政策我没有购房资格,真是 2019-08-30 04: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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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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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款付完后就要办理住房贷款,因为接下来的每个月都要按揭付款,住房贷款手续如下:所需材料:(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4)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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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放款起算的第一个月后,开始扣第一个月供,利息是放款当天起算。还款和房屋交接没有任何关系。还款日期一般为还款后的次月,一般具体日期在借款合同中会进行约定。关于偿还房贷的建议:① 如发生意外情况,导致还贷延迟,请及时银行方面说明情况;② 及时完成还款,并缴纳滞纳金和罚息,存入后及时通知银行再次扣款;③ 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建议还贷用的银行卡内,提前几日存入足够的还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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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在招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一般于放款后的次月开始还款。注:贷款首次扣款需足月,若不足月,当月对应的还款日不扣款,顺延到次月对应的还款日一次性扣除。(首次扣款金额是从放款日到次月还款日的全部还款项,所以会比之后的月供金额多)。例如:放款日为1月10日:1、若月供扣款日为每月15日,则首次扣款日为2月15日;2、若月供扣款日为每月5日,则首次扣款日为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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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申请时,银行在要求你提供银行流水的时候,主要原因是可以通过银行流水来判别你是否有稳定的收入,是否有还款能力。不同的银行也许多多少少会有差距,但在大方向上,无非就是每月连续、收入稳定、收入高的银行流水是**好的。因此,在银行流水中,**好每个月的固定时间有较为稳定的入账。当然,如果你一个账户没有达到要求,提供多个账户也可以,另外如果是已婚人士,自己的流水达不到要求,也可以提供另一半的有效银行流水,只要加一起能达到都可以。银行流水中必须要体现的家庭或个人的总收入为房贷的2倍以上。对于工薪阶层,银行主要会看你的工资流水、每月的账户余额以及账户的日均余额。对于中小企业业主、个体户业主等,银行主要会查看借款人的进出账目、固定存款余额等。通过这些信息再根据银行自有的模型测算你一个月的可自由支配的款项,审查你是否能够按时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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