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全部3个回答 >荣盛花语城什么时候交房合适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145****0841 | 2019-08-26 16:25:36-
157****3239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019-08-26 16:25:51 -
145****3579 1、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时间的。
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性质的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这个要具体看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就清楚了,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是有具体的时间显示的。
3、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2019-08-26 16:25:47 -
137****3818 花语城的房子还有呢,我们项目是荣盛开发的,河北第一家上市房企,开发的阿尔卡地亚系列产品被评为中国房地产十大连锁品牌。
在售户型:
78 平米 48万
88平米 55万
108平米 67万 均价6200 2019-08-26 16: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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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询,现在上面合同签订查询,可以查到签合同的名字和房号,上面还有一栏是产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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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用“均价”来吸引购房人的广告。一些开发商在楼盘推广时,打出的均价,可能并不是这个项目现在推出的几栋楼的整体均价,而是其中“均价”**低的那栋楼的价格。这样价格的楼,社区中至少有一栋,而且这些楼中的户型与社区中其他楼中的户型没有什么两样,无论是楼层位置还是朝向、通风、采光都不是**差的,只是可能没有景观,或者由于楼体的朝向而影响到户型朝向而已。 “均价”,顾名思义当然是这个楼盘的平均价格,它代表一个项目的整体价位水平。但“均价”不是简单的**高价与**低价的算术平均值,而是发展商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制定的,以收回成本并获得利润的价格。一个楼盘在推向市场时,先有“均价”,通过它来计算出每栋楼中的每个单元户型的价位,它是整个楼盘销售价格控制的一个重要标准:是这个楼盘售价的平均值。根据这个平均值,在给每一户定价前,先要定出要销售的小区中每一栋楼的均价,在这里就要应用到价差系数,它是根据每栋楼在总平面中的位置不同、朝向不同、景观不同等定出来的。用拟定的均价乘以每栋楼的系数,得出这栋楼的销售平均价。而每一个单元户型的价格,则是根据各个户型的垂直位置(楼层)和水平位置(在一层楼中的位置)差以及每个户型的朝向、采光、通风等的不同定出系数(好朝向、好位置的户型当然系数就高),再用这栋楼拟定的均价与系数相乘,得出每户每平方米的价格,再与每户的面积相乘,便得出一户的总价。因此,你在挑房时就会产生用“均价”的价格,买不到自己合适的房子。一般来说,多层的楼盘接近均价的户型位于4层或5层;高层在6-8层,户型位置多为东、西向;一梯二户的多层楼盘单位面积**高价与均价相差5%-8%,高层是在15%-2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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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开具办证发票日开始算。也就是购房发票开始算。在这点上我要说明一点,就是在购房时候,你可能几次付款几次开票,但那不是正式的办证发票,那只是预收款发票,真正的购房发票是在交房时候统一合并开具的,一般一共是三联,客户联,办证联和财务联。就是说你的办证发票是2009-01-01,你过了两年之后到2011-1-1去办理房产证,房产证的日期还是以2009-01-01为准。你可以根据这个标准来判断你的房屋情况。如果发票日期滞后的,你不想你继母分财产的,你现在就去收集保留好你们购房的所有的过往的出资情况,把所有的涉及到的票据和日期做个备份,这样的话就算你继母有私心,只要有证据证明这房子她没出过一分钱,你们还是有利的,不一定就要跟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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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会,估计要等到3个条件成熟后才有可能:1.宿迁运河港建设好后2.泗阳高铁建设好后3.王集新城发展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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