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里统一盖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产。买卖存在风险,但在现在的政策和环境下,这种房产存在很多。自己决定。2、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3、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4、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5、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全部3个回答 >村里的房子能买吗?需要哪些条件吗?
131****8776 | 2019-08-22 12:45:07-
133****4506 可以先办理宅基地使用证,然后再进行交易。
我国在农村合作化后,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 2019-08-22 12:45:38 -
134****5566 农村房屋买卖和商品房一样的程序买卖交易、签订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只是农村房屋所占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只能允许同村村民买卖过户,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村委证明、建房办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之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2019-08-22 12:45:33 -
153****8549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比较严格,宅基地属于当地农村集体所有,不可以随意买卖、交易,如果你是城市户口买农村房子,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会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
如果你是别的村集体成员,如果能得到你购买房产地的村集体同意并获得有效文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你就是本集体买本集体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所以,你如果只是想证明房子是你买的,那你只要有相应的合同,有相应的见证人证明,就都可以证明房子是你买的,但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2019-08-22 1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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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统一盖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产。买卖存在风险,但在现在的政策和环境下,这种房产存在很多。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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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卖房子等于卖宅基地,法律规定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房子可以在同一社区内买卖。 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再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规定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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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需要公证才会有效,因为是小产权房屋,所以需要集体的公章!但是集体土地转让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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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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