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确实存在用“均价”来吸引购房人的广告。一些开发商在楼盘推广时,打出的均价,可能并不是这个项目现在推出的几栋楼的整体均价,而是其中“均价”**低的那栋楼的价格。这样价格的楼,社区中至少有一栋,而且这些楼中的户型与社区中其他楼中的户型没有什么两样,无论是楼层位置还是朝向、通风、采光都不是**差的,只是可能没有景观,或者由于楼体的朝向而影响到户型朝向而已。 “均价”,顾名思义当然是这个楼盘的平均价格,它代表一个项目的整体价位水平。但“均价”不是简单的**高价与**低价的算术平均值,而是发展商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制定的,以收回成本并获得利润的价格。一个楼盘在推向市场时,先有“均价”,通过它来计算出每栋楼中的每个单元户型的价位,它是整个楼盘销售价格控制的一个重要标准:是这个楼盘售价的平均值。根据这个平均值,在给每一户定价前,先要定出要销售的小区中每一栋楼的均价,在这里就要应用到价差系数,它是根据每栋楼在总平面中的位置不同、朝向不同、景观不同等定出来的。用拟定的均价乘以每栋楼的系数,得出这栋楼的销售平均价。而每一个单元户型的价格,则是根据各个户型的垂直位置(楼层)和水平位置(在一层楼中的位置)差以及每个户型的朝向、采光、通风等的不同定出系数(好朝向、好位置的户型当然系数就高),再用这栋楼拟定的均价与系数相乘,得出每户每平方米的价格,再与每户的面积相乘,便得出一户的总价。因此,你在挑房时就会产生用“均价”的价格,买不到自己合适的房子。一般来说,多层的楼盘接近均价的户型位于4层或5层;高层在6-8层,户型位置多为东、西向;一梯二户的多层楼盘单位面积**高价与均价相差5%-8%,高层是在15%-20%之间。
全部3个回答 >正达名郡什么时候交房好呢?应该怎么查询呢?
134****8870 | 2019-08-19 11:32:16-
152****4947 也没什么,和他们协商一下,或者请个亲戚代你去收房。 2019-08-19 11: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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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905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019-08-19 11:32:29 -
157****7314 据悉,经过2年多的等待,杏林建设旗下项目聚镇迎来首期交房,2#、3#、4#、5#楼即将交付。现项目已顺利通过验收,请业主携带相关证件于2014年12月23日起到聚镇现场办理交房手续。 2019-08-19 1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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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看到龙凤新居在北海日报上刊登的延迟交房信息,说是因台风原因延迟交房3个月,到3月30日才交房。本来想说台风原因也没办法,说打个电话问一下情况好了。结果今天打电话给龙凤新居负责人林经理,说你说是台风原因,总得有些证据吧,比如说应该有拍照吧,修工具三个月应该有单据吧。人家林经理说了,你要的这些我都没办法提供给你,要你就走法律程序。各位业主门呀,本来我也很平和的,这一听就不淡定了。敢情人家财大势大,不怕你们告,就怕你们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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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房时间是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2、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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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类纠纷,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了购房方催告权和解除合同权。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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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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