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的合意即算生效,而且你们已经离婚了,该协议已经生效了;2、不动产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就是说,你的房屋房产证上的名字一直是你,那房屋的所有权就一直都是你了;3、你与你女儿签的协议有无效是要看你女儿的年纪,她现在是成年人了,只要你们的协议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就是有效的。4、当拆迁部门所填写的拆迁补偿跟购置房屋都是你女儿的名字时,虽然房产证还没出来,但是,现在已经可以算产权已经开始转移了。5,、如果当时没有离婚协议和承诺书,那么,你把房屋给予你女儿的行为就是赠与合同了,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在签字之前房子的产权未完全转移,如果你们的合同是赠与合同的话,你是可以撤销的。这件事关键是你们夫妻离婚时,房子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有孩子一方所有)还是作为共同财产赠与你们的女儿的。从你的描述中看,房子是赠与给你女儿的,根据你们的离婚协议(签订时已经生效了)在你女儿16岁时她便可以获得你们的赠与了,但实际上由于未变更登记,你还是房屋的所有者,你女儿也没有取得所有权。后来你们有签订了承诺,即赠与合同,在房屋产权开始变更但还未完全变更时你便反悔了,根据上述法条,你在此时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你女儿也无权起诉你的。你可以请律师帮你看看你们之间的两个合同算不算赠与合同,如果是的话,你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不是的话,你就没有撤销权了,要违约的话你女儿就有权请求强行履行,或让你负违约赔偿责任了。
全部4个回答 >什么情况下可以自动解除网签
153****6389 | 2019-08-16 00:37:28-
144****3991 不会自动取消的 2019-08-16 0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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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497 违约纠纷。
开发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因某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仲裁机构、法院裁定或判决需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交裁定或判决的有效证明
2019-08-16 00:40:29 -
151****6510 第一种:信息录入错误
1、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失误,将购房人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在撤签或变更合同时要提交错误内容及更改说明;
第二种:买受人变更
2、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中登记的家庭成员之间,变更合同买受人信息的,需要提交户口本、身份证
2019-08-16 00: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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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2、 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买受人还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3、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4、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5、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6、 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且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7、 出卖人迟延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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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五证不全,如果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情况下销售房屋的话,购房者有权退房。2、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根据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退房。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4、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无法交付。5、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影响使用。6、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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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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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子不想要了,我能退房吗?能不能退房得视情况而定。看看有哪几种情况可以退房吧,退房流程已为你准备好。 一、什么样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满足下列任意条件,购房者即可申请退房:(1)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4)不能办理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几年一些房地产运作不规范,一些开发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等问题时有发生,导致购买这些楼盘的购房人多年后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购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二、退房有哪些程序?在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介绍一下在购房的不同阶段出现退房情况时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1)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涛与刘桂林律师认为,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2)已做预售登记阶段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问题。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3)入住阶段在房屋竣工后,购房者已办理了入住手续,交了政府部门应收的税费之后,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之前退房的,这个阶段要求退房的一般都是购房者,大多是卖方违约。这个阶段除与上述第二个阶段要求一致外,还涉及到物业、装修损失、税费、搬离时间等问题。如卖方违约,装修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购房者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卖方所代收的税费也应退还。如达不成协议,购房者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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