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房屋中介**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①房屋的权属情况;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③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权籍调查。2、使用状况调查。3、行情调查。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5、办理产权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全部3个回答 >二手房中介负责做什么?房屋中介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134****2753 | 2019-08-12 21:12:22-
147****8411 一 、中介可以提供房源;
二 、中介合同不用自己签,说不定还有一方不是很懂或不懂怎么签合同 ;
三 、过户的时候中介会提醒需要带什么材料,省下不少的麻烦 ;
四 、银行贷款按揭中介会提醒所需要的材料,提供给**快捷的银行 ;
五 中介会提供买二手房需要注意和所有手续的全程服务;
找中介一定要找个有资质的中介看清楚资质证号。 2019-08-12 21:12:37 -
143****5555 责任: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1、房屋的权属情况;
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
义务: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14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四)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2019-08-12 21:12:34 -
155****0594
目前二手房通过中介交易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中介费,这笔钱到底为买卖双方换来了哪些服务呢?交易过程中出现哪些问题属于中介应负责的呢?
一、严格审查产权信息
中介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房产证上的房主姓名是否与出售方身份证名字,签订合同的人一致,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一致,以及询问清楚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房产证上是否有未成年人的名字,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但是,有些中介公司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二、如实沟通房屋现状
房屋中介有义务真是告知买方房屋的真实现状,包括房龄、户型、面积、装修状况等,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隐瞒待售房屋的不利条件,如二手房房屋饮用水质不合格、水电气仅为临时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另外,实际案例中还存在带领购买人实地看房,但联系不上出售方,且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的情况。通常中介会带领购买人查看其他类似房屋作为替代,这时买卖双方可能就会对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三、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由于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此外还有不少细节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这时中介就有义务进行提醒和告知。
而部分中介公司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交易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四、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着特别规定。而由于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给买卖双方带来损失,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五、依法按流程办理交易
在二手房签约时,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较低的网签合同用于申报税款,便怂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而包含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用于实际履行,并未进行备案,这种行为就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一旦被问责,买卖双方可追究中介责任。
在交易的时候,少数中介公司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得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因此买卖双方同样可追究中介责任。
购房者在和中介接触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情况:
1、验明正身,看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以及是否有合法中介资格;
2、索要发票,一定程度上可检验中介公司是否正规,产生纠纷时还可作为证据;
3、谨防合同陷阱,格式化文本可能暗含霸王条款,对方针对条款作出明确解释时,要做好录音;
4、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5、保留一切证据,合同、发票、宣传广告、照片、录音等,便于遇到纠纷后向有关部门投诉,甚至起诉至法院。
2019-08-12 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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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付钱怎么就把户过了呢? 一般是钱到账后,多少日内过户。2\中介贷款是他自己的事儿,卖方只收钱,贷不贷不卖买双方都不参与。只收钱,中介费里面包括搞定贷款办理。贷款完成是钱到账才算完成。钱不到账算没有办成。批了只表示是参与过办此事儿,并不代表此事办成功。3、中介可以算是欺诈行业,只要是不按合同履行现职,就是违约,违约原因与违约没有关系,只要是不履行合同就是违约。可以到法院起诉中介。4、违约的话,可以按合同办事儿,解除合约,或者启诉中介。就上面情况来看,是中介对2面都违约了。2面都可以告他,并申请赔偿违约损失,误工费,交通费,及因未收到钱的所有开支。可以包括违约款项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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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 负责客户的接待,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二手房置业咨询服务; 2. 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匹配的房源信息; 3. 陪同客户看房,进行商务谈判,促成交易进行; 4. 负责公司资源开发与维护,与客户建立良好的业务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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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房屋拥有者),把自己的房子信息放在租房中介那里,有的人就可以直接找租房中介去了解自己想要的房源信息,这样房东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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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 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3、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4、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多数房产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委托人应当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日支付房屋总价1%的中介费,但有时签订了正式合同后由于一方违约或者其它原因并不继续履行下去,因此中介并不会完成以上第4项服务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中介应当退还部分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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