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明确规定:第六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面积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公共用房和管理的建筑面积,2、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计入公共面积的部分。
全部5个回答 >地下室算公摊面积吗?国家有何规定?
155****5763 | 2019-08-07 14:22:46-
133****1647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摊的计算公式 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就是说,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减去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整个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摊的基本原则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是: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2、为整栋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栋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按面积比例分摊,公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2019-08-07 14:23:41 -
158****5796 房产测量规范。
3.阳台建筑面积
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
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
的一半。
第九条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
车棚等,
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作
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
(单元)
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并扣除已作为
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
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
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
筑面积。
第十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得到建筑物的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 2019-08-07 14:23:32 -
134****7189 公摊面积主要包括:一是电梯间、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但是,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终需要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的剩余面积,可以摊入购房价款中。此外,其他公共建筑部分的面积不计入公摊面积,其成本也不计入购房价格中。另外还有,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不计算建筑面积;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计算。层高均应在2.20米以上;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的,层高不足2.20米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2019-08-07 14: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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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254 《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的规定了必须要有公摊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
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建筑面积等于使用面积加公摊面积,其中使用面积是商铺的净空面积和公用墙壁厚度的一半之和。合同约定的计价若是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公摊面积与使用面积是一样的价格是合理的。
国家没有规定具体的公摊比率,公摊面积是按照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由国家有关单位实际测量计算而来,若有异议,可申请复测。在没有具体的证据之前您是退不了房的。
万一真的发生了纠纷,唯一的选择就是诉之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期望的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发展商诚信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2019-08-07 14: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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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明确规定:第六条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公用面积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公共用房和管理的建筑面积,2、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计入公共面积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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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确定公共部位名称及其实用性质(公共部分为谁服务则谁来公摊)共有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 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层(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间、值班警卫室等共有部位的面积,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车库、自行车库、会所或俱乐部、仓库、人防工程等);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设备间等,均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2. 套(单元)与共有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通常地下的送排风机房只为地下层本身服务,所以通常作为地下部分公摊;竖向交通核(楼梯、电梯及管道井)作为全楼公摊部分;设备间按使用性质具体情况具体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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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公摊由建设部门在规划建设时就会明确规定公摊比例,并不是开发商说的算。如果你有证据认为公摊不合理可以向建设部门提出复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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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幢共有建筑面积(为整幢房屋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功能区共有建筑面积(专为某一功能区服务的共有建筑面积)、层共有建筑面积(各层中专为本层使用或服务的共有部位的建筑面积)以及其他共有建筑面积。高层地下室公摊也是公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就开始详细介绍一下。 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的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室外楼梯、垃圾道、设备房、公共门厅、门廊、门斗、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在功能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它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但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楼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和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 影响公摊面积的因素: 1、户型同一栋楼里一梯一户、一梯两户和一梯三户是不一样的,典式楼和板式楼市不一样的。 2、套内面积正如你所说,房子大就多点,房子小就少点 3、公共设施只有楼梯和既有楼梯又有电梯是不一样的,公共设施、走廊越多公摊就越大。 4、建筑规模楼梯高度越高公摊越大。 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 多层:8%——15% 小高层: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