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违约金一般是贷款额的三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全部3个回答 >房贷不要了,违约金如何算多少划算呢?谁知道呢?
135****8785 | 2019-08-07 13:50:35-
133****7782 若是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约,需要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是按照购房合同的违约比例进行确定的。若是开发商原因造成的贷款,可以不交纳违约金,全额退还定金。
2019-08-07 13:50:55 -
144****7631 购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此外,如果办理按揭,银行就会将贷款打入开发商账户,这部分房款视为已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房屋总价值及合同相应条款进行赔偿,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在你的购房合同里会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都是每天万分之1到5的违约金,请参照你的合同,就可以计算了。
开发商违约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2019-08-07 13:50:51 -
136****1213 正常还的话,是收你欠当期还款的罚息,每天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如果提前还的话(没满一年或者三年,这个看你的合同)一般在你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一点五,这个合同上应该有
2019-08-07 13: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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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仍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计算标准。不知网友是否注意到:法释[1999]8号和法释[2000]34号司法解释在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时,使用的措词均为“可以”,而非“必须”。因此,承办案件的法官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调整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也可以选择不这样做。既然现标准不具有可操作性,那么一切照旧就成为许多法官的合理选择。(二)变通适用现行逾期贷款利率。在非借款合同中,若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则可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具体而言,截止起诉之日,违约一年~二年的,按照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二年~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超过**长贷款年限的(目前为5年),按**长贷款年限(即5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 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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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从逾期起,每日按总房价款0.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还可以约定逾期日期超过多少天的,买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开发商要还回房款、支付利息,另外,开发商还要按该商品房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开发商应补偿其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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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没告诉你按揭贷款执行的利率(各地各行政策不同,故利率浮动略有不同),所以我只能按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和公积金利率分别为你计算: 1、基准利率 ,贷款总额23万,贷款年限13年 ,月供 2224.62 元(含息),到期总还款额 347040.72元,其中利息总计347040.72-230000=117040.72元。 2、公积金利率,贷款总额23万,贷款年限13年 ,月供1973.07 元(含息),到期总还款额 307798.92元,其中利息总计307798.92-230000=77798.92元。 另外,一般银行都是按整数金额贷款,所以没把你400元计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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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提前还贷违约金制度目前还没有正式立法实施,但可能是今后的发展趋势。因贷款利息是银行收益的主要方式之一,如果购房者都提前还款少付利息,银行的收益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合情合理,也是国际金融界常规之一。目前中国的提前还贷违约金情况如下:1、现阶段在只有上海正式发文实行。2、其他地方还没有正式文件规定。一般只需再支付还贷当月的利息就可以了,也就是楼上说的多交一个月的利息。3、上海的违约金也只限于在不到一年就全部还清贷款的情况,还款一年后提前还款就不再收违约金,同时上海各商业银行收取违约金的数额并不高。例如农行上海分行执行的标准为“提前还款金额×月利率×已贷款月数”;中行上海分行收取的违约金为“提前还款金额×月利率”,但**高不超过6个月利息;上海工行收取的提前还贷的违约金以单笔贷款业务固定收费,每笔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金额是5000元。3、但上海规定享受了利率7折优惠的贷款者如果提前还贷的话,那么他再次贷款购房会被银行判定为二套房甚至三套房,贷款利率会上升为基础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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